如果1月份的工资延迟发放,你认为合理吗?其实我认为还是比较合理的,为什么呢?1月份的工资多半是在2月的5号到25号之间发放的比较常见,但是这个期间实际上在全国很多地区是属于疫情的爆发期和高峰期,那么很多工作单位都是不允许正常的复工生产导致工作单位的员工没有办法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给员工发放工资待遇,所以就会造成工资待遇拖欠的情形,实际上它是一种被动的拖欠。
我们作为员工也应该理解这样的一种拖欠,因为毕竟作为员工来讲也好,还是作为工作单位来讲也好,都是不愿意看到这个事情的发生,但是没有办法,拖欠工资我们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实际上拖欠工资我认为倒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因为毕竟它下个月可能还会正常的发放,但是对于我们正常工资待遇的全额发放可能会形成一定的影响,因为怎么说呢,2月份你可能没有完成一个正常的考勤,所以说就会导致你的工资待遇受到很大的影响。
那么这样的话,自己将来就无法获得一个全额的工资,比方说你2月份可能就整个全月没有上班,那么因此你只能够获得一个最基本的工资待遇,是无法获得绩效工资待遇的。那么这样一来的话,对于个人来说是有很大的影响,因为本身作为企业单位来说,它是没有任何的经营利润,所以也就无法获得全额的工资待遇。
那么我们遇到这样的问题呢,首先还是要理解工作单位,因为毕竟工作单位自己本身是没有经营利润,那么他很难给员工在全额发放工资,再加上本身2月份你可能在家里休息,虽然说没有去单位上班,但是这是属于一种被动的情形,作为工作单位来讲可能还会给你正常的发放一个基本工资的待遇,同时还给你,正常缴纳社保的待遇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不错的。
所以说我们只能够寄希望于这场疫情尽快的结束,尽快的让我们回到正规的生活和工作当中去,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稳定我们自身的一个经济收入,才能够保证自己的经济收入不受到任何的影响。不然的话,每个人我相信日子肯定都是不好过的,那么再加上疫情爆发阶段,那么很多的时候是不能够进行为所欲为的生活,自己都需要进行在家隔离,不不论是企业单位也好,还是个人也好,那么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所以说对于我们很多企业单位的个人经营利润这一方面,那么最大的问题就是在于无法正常的复工生产,因为只有正常的复工生产之后,才能给自己的企业单位产生一定的经营利润,才能给自己的员工正常的发放工资待遇所以说,造成工资待遇拖欠发放的情形还是比较常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