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的基本工资,为什么都是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呢?这个问题是这样的,就是说企业单位在制定自己员工工资结构的过程中,是企业单位的内部规定是不受到任何法律法规的约束,也是不受到任何规章制度的约束,他是可以自由的制定的,只要自己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的最低收入水平,也就是最低工资标准水平,那么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说很多企业单位的基本工资都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制定,这个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
这样一来对于企业单位来说意味着什么呢,它就可以说意味着我们企业单位在发放员工加班工资的同时或者说在发放这个年终奖金,或者说个别节日奖金的过程,那么按照这个基本工资的待遇来给予计算,可以少发一部分的待遇,所以说这是企业单位的一个想法,当然这个除了工资以外的奖金是完全由企业单位来自行制定的,他也不受任何的法律法规的约束,所以说按照一个较低的水平来计算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但是作为我们员工来讲,我们都知道无形中损坏了我们员工的根本利益,因为本身我们的工资收入比方说是五六千,甚至是七八千上万元,但是由于基本工资只有1000多块钱,所以说在我们计算加班费的过程中,那么很有可能自己的加班工资是比较低的,也许你在节假日期间工作了这么几天时间,可能得到的加班费并不是很高,这就是因为自己基本工资比较低的原因来造成的。
所以对于企业单位来说,有降低员工成本这样的一个条件,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企业单位通常这样做的一个主要问题。但是无可厚非,这样做是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以说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而且作为企业单位来讲,只要正常的给自己的员工按时足额的发放工资待遇,并且保证自己员工五险一金的待遇正常的缴纳就可以了,这是作为一个企业单位应当所做到的。
但是如果说企业单位正常的无法发放工资待遇,或者说没有给自己的员工来缴纳社保待遇,那么这种情况下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那么对于企业单位来说就有一定的法律风险了,所以说他可以把自己的基本工资调整到最低的水平,但是绝对不允许,不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更不允许不给自己的员工发放工资的情形出现。
所以说我们所在的企业单位只要正常的发放的工资,并且按月足额的交纳了自己的五险一金的待遇,那么对于我们员工来讲,基本上就可以得到有效的利益保障了,那么我们将来也可以享受到一份养老金的待遇,因为这个养老金的待遇是根据你所参保的基本养老保险来决定的,所以说,这样的做法,对于员工来讲,也是完全合情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