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工作等日常生活中,工资是我们很重要的一部分,在公司,做的好有奖金,做的不好也是有惩罚的。一般来说,当劳动者做了违反公司规定时,公司或者企业会有相关的惩罚制度,比如扣工资,那么单位扣工资合法吗?这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也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
根据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除此之外还有哪些情况单位有权扣员工工资呢?
1.因未完成业绩指标,按照规章制度的约定扣除
在一些销售型岗位,如果劳动者由于个人不努力没有完成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扣减考勤奖金或者业绩奖金等,但所剩不能低于最低工资。
2.员工请假,按照规章制度的约定扣除
劳动者请事假可以相应扣除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工作日的相应工资。
3.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法律规定企业需要为员工代缴部分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法院裁定代扣的抚养费以及赡养费等,这些法定事项是由企业从员工的工资中代为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