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事业单位,就免不得要提到教师,毕竟作为占事业单位人数半壁江山的教师群体,其一举一动也牵动着无数人的心,早在几年前,人社部,国务院对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都做了相关的规定,其中还特别指出: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随后在近期,提出了《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我们来来看看详情吧!
一、绩效工资,实行增量绩效管理,将教师的30%还给教师
在此之前,教师绩效工资核算,是要拿出自己工资的30%来进行绩效评定,很有可能连自己的“本钱”都拿不回来,不过庆幸的是,从去年不少地区实行?“绩效增量工资”这样的好处是教师可以拿回自己的30%,还可以通过考核拿到另外一部分绩效增量工资,真的很高兴了。
二、学校其他人员的管理津贴不占教师们的绩效工资总额
改革后,学校其他人员的管理津贴不再占教师们的绩效工资总额,这样对教师们来讲真的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因为这样就意味拿到手的绩效工资肯定会增多了。
三、教师工资不再唯“职称”,加大教龄比重
关于这点还未正式的普及到各地区,但却是很多教师的愿景,如果今后教师工资真的能做到不再唯“职称”,加大教龄比重,那么教师工资无疑会更加公平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