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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标准

   日期:2019-03-29     浏览:9905    评论:0    
核心提示:  2018年年底,国家财政部发布了一条通知《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的通知》。在该通知中,明确指出:应优
   2018年年底,国家财政部发布了一条通知——《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的通知》。在该通知中,明确指出:应优先考虑调整工资等增支因素!2019年均衡性转移支付13350.2亿元资金,分配给内蒙古、河南、四川、湖南、广西、山东等26个省份。
 
  结合上述通知,人社部和财政部还发布了《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政策,各地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已经开展了工资调整的申报批审工作,人均增加300元/月,并且将持续补发6个月!
 
  1、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务员
 
  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后:
 
  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月585元至783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640元至9280元;
 
  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每月1020元至6496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130元至7109元
 
  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事业单位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1390元至4850元分别提高到1510元至6010元;
 
  管理人员由现行的1390元至4770元分别提高到1510元至5910元;
 
  工人由现行的1360元至2010元分别提高到1480元至2250元。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215元至6355元分别提高到260元至7204元;工人由现行的185元至2047元分别提高到225元至22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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