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
每月工资预扣预缴,采用全年累计预扣预缴方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预扣表
(适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
例: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未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每月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个月一个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30000-5000-4500-200)*3%=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10%的税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有所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