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实际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军队服务津贴+其他岗位津贴
①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专业技术岗位和非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按月发给。对于年度考核为职称以上的文职人员,下一年度增加一级工资。
② 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执行聘用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标准,按月发给。☆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文职人员当年12月基本工资额确定标准,根据文职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于次年1月一次性发给,其中,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的,按照标准发给;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按照标准的80%发给;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发给。
③ 军队服务津贴:标准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15%确定,按月发给。
④ 其他津贴补贴:住房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和特殊贡献津贴等。
☆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文职人员工作所在地区的类别,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发给在军队规定的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工作的文职人员,标准按照现役军官(文职干部)有关标准执行。
☆ 特殊贡献津贴,发给在本职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文职人员,标准不超过享受该津贴的文职人员本人当年年度工资总额,发放范围和津贴标准由聘用单位于年底提出方案,逐级报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审批后,于次年1月一次性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