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工资的各项硬性规定
答: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
用人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应当按时将工资划入劳动者本人帐户。
用人单位直接发放工资的,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办理签收手续。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记载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项目、时间、本人姓名等,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单位不管以何种形式发放工资,都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
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按不低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工资性收入的定义
答:工资性收入即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①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②附加工资、保留工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