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他实足26岁。胡适到北京大学文科讲授中国哲学、英文修辞学课程,他在美国所写的博士论文就作为北大哲学课的讲义。26岁的胡适,刚进入社会做事,就拿260银圆的月薪,相当于今人民币10000多元。而他住的北京大学教员宿舍是免费的,9银圆的伙食已很丰盛(当时北大的学生在食堂包伙仅4两银子即5.6银圆),每月还有200多银圆节余。不久,胡适和安徽同乡高一涵合租一处僻静的住房,每月租金6银圆,每人仅出3圆。上课一个月后,立即加薪为本科一级教授。10月25日胡适写信给母亲说:“适在此上月所得薪俸为260圆,本月加至280圆,此为教授最高级之薪俸。适初入大学便得此数,不为不多矣。他日能兼任他处之事,所得或尚可增加。”胡适在北京大学的经济生活,比他在美国的日子优越得多。他很满意,从此安心于学术研究。
胡适早在13岁时由母亲做主与40里外江村的江冬秀订了婚约。胡适从小孝顺,不愿违背母亲的心愿,回国在北京大学工作以后不久,便按照约定回老家迎娶。胡适和江冬秀在1917年12月30日结婚,没有度完蜜月,于1918年1月下旬独自回北京继续教学。他十分敬业。蔡元培回忆:“自陈独秀君来任学长,胡适之、刘半农、周豫才(鲁迅)、周启明诸君来任教员,而文学革命、思想自由的风气,遂大流行。”北京大学形成了新文化人群体。
当时银圆升值,而中国银行发行的“钞票”贬值,胡适每月的薪水以现大洋支取,一银圆可以兑换钞票一元八角左右。胡适写信给母亲,谈起准备在北京租赁一所较大的四合院。胡适租赁的新居在钟鼓寺14号,共有17间房屋,一进门是9间正房,两侧为厢房,旁边有耳房。正房是寝室和书房,两厢为客房及会客室。五间偏房作厨房及佣人住处。厨房比较小,庭院也不算宽大,有几棵小树,几盆夹竹桃。那时,胡适任教不久,又是新婚刚过,尚无多少积蓄,因而租赁了这座普通的四合院。
胡适原想把老母亲和新婚妻子接到北京来共同居住。但胡适的老母年老多病,不肯北上,只有妻子一人来京。为照顾婆婆的病,江冬秀到6月上旬才出行。这时,胡适按月寄30圆赡养老母。他在北京常有一些大笔开支,比如结婚后,他曾邀请住在会馆中的安徽同乡们吃喜酒;6月5日,他又宴请北京大学同仁送贺礼的朋友们,一笔就花去60银圆(合今人民币2400元)。1918年冬天,老母亲病故,胡适和夫人又回安徽老家奔丧。这时江冬秀已有了身孕,1919年3月,长子胡祖望便出生了。
胡适成了文化名流,他很勤奋,讲课之余发表文章、出版著述逐年增多。稿酬源源不断,他的经济状况更阔绰了。商务印书馆慕名而来,希望胡适到馆服务(或兼职)。商务监理张元济的日记1919年4月8日载:“托伯恒转托陈筱庄约胡适之,月薪300圆。”胡适婉言谢绝商务印书馆的好意,表示要继续为北京大学效力。
作为一个新式文化人,胡适做到了“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乐”,他的经济收入主要来自教授薪俸、讲演和稿酬版税。
五四时期,稿酬标准不一,在官办的北京报纸杂志和学术期刊上,稿酬可达每千字4―5圆。而上海的报刊大多是民办的,一般稿酬为每千字2―3圆,小报只有千字1圆(民国初期1银圆的购买力约合今人民币40―50元)。商务印书馆元老张元济日记1918年2月2日载:“胡适之寄来《东方》投稿一篇,约不及万字,允千字6圆。此连空行在内。”胡适当时已是文化名人,稿酬比较高。
正如鲁迅的著作大多是交给他的学生李小峰开设的北新书局出版一样,胡适的著作大多是交给同乡汪孟邹开设的亚东图书馆出版的,版税一律为15%。此外,胡适在新月社自定的版税标准是:初版15%,再版20%,定期结算。
1928年12月,亚东图书馆送来一张账单,上面写明了胡适几种书籍的版税和稿酬:
(一)版税(至民国十七年即1928年11月底止)
《胡适文存》初集,11版共印43000册,定价2.20圆;版税×15%=14190圆;
《胡适文存》二集,五版共印18000册,定价2.40圆;版税×15%=6480圆;
《尝试集》三版共印12000册,定价0.30圆;版税×15%=540圆;
《尝试集》40版共印20000册,定价0.45圆;版税×15%=1350圆;
《短篇小说》初版印2000册,定价0.40圆;版税×15%=120圆;
又,二十版共印38000册,定价0.20圆;版税×15%=1140圆。
以上共23820圆,应除未售书版税共759.39圆,存23060.61圆。
(二)酬劳(文字稿酬)
《红楼梦考证》稿酬300圆;民国十二年(1923年)五月至十七年(1928年)四月,文字稿酬共6000圆;
又美金100圆,按照汇率合国币320圆(1美金=国币3.2圆)。
(一)(二)两项共计29380.61圆。
从这个账单可以看出,到1928年底,仅胡适在亚东图书馆的版税和稿酬,共计近3万银圆,合今人民币约120万元(20世纪20年代1银圆约合今人民币40元)。
而胡适1930年末再度回到北京大学之后,著述更多、收入也更多了。
1931年胡适担任北京大学文学院长兼中文系主任,月薪600银圆;加上稿酬、版税,每月收入千圆以上(30年代1银圆约合今人民币30―35元)。
胡适回到北平以后,过着教授、学者兼社会活动家的生活。在北京他的故居先后有三处:钟鼓寺14号院、陟山门、米粮库四号院,住处越来越宽敞。他家中雇佣门房一人,厨子一人,女佣一人,打扫杂役二人,司机一人。
胡适从1930年11月到1937年7月住在北平的七年间,他正式出版的专著、选集就有20多种。胡适的月薪,加上版税和稿酬,估计每月平均收入1500银圆左右,合今人民币4.5万元。年收入合今人民币54万元。他的平均年收入约是鲁迅(晚年月平均收入690银圆、合今人民币2万元左右)的两倍多。鲁迅自认为是“中产的知识阶级分子”(见《二心集・序言》),那么胡适可算中等偏上的知识分子了。
胡适的日常开销很大,除了他一家的生活费用,他还时常热情地帮助别人、周济别人。在《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7册中,收录了汪静之给胡适的12封信,其中就有反复向胡适借钱的内容,而胡适一而再、再而三地满足了汪静之的要求。又如,林语堂去美国哈佛大学留学时,每月能得到40美元的半额奖学金,他以为这是因为曾在清华教过书,是庚款的捐助,他回国之后才知道这原是胡适个人对他的资助。林语堂在《八十自叙》中写道:我去找校长蒋梦麟,感谢他借支两千大洋。蒋博士诧异地说:“什么两千大洋,是胡适自掏腰包。”我才知道胡适真够朋友,遂在年底前还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