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其中“完善待遇保障,全面提升教师社会地位”成为值得关注的重要内容。
根据实施意见,2020年,该省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将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将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任务。
加大对师范类院校的投入,是陕西实施师范教育振兴计划的重要内容。据悉,该省将加大对师范类院校的投入,逐步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增加高校师范生招生计划,吸引优秀青年踊跃报考师范专业,使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逐步达到60%的比例。
实施意见加大了对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的完善力度。提出教育投入要更多向教师倾斜,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范围2019年扩大到全省所有贫困县区乡村教师,2020年全省范围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此外,陕西省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做到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
同时,根据实施意见,陕西还将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乡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授予“陕西省乡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每两年组织一次申报评选工作,每次奖励500人,每人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