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时,委员邓凯建议,“用工和薪酬管理”应写入外商投资法。
邓凯表示,草案“投资管理”部分,对外商准入管理、登记备案管理、税收管理、信息制度管理和国家安全管理作出规定,“但是漏了一个管理,就是‘用工和薪酬管理’,虽然国家有专门的法律,比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还有其他一些相关法律,但是前面说的那几项管理也有相关法律,都把它重复作了原则规定,一个投资项目,第一位的是用工,没有用工,没有劳资双方关系,就不称其为一个企业。”
邓凯认为,劳动用工和薪酬管理应该作一个原则的规范,在“投资管理”章节加以补充,“从国际惯例上看,国外的相关投资法规都涉及劳工问题、薪酬问题,从国内实践上看,外商投资企业的劳资关系确实还存在不少问题,劳动关系有许多不和谐的表现,出现了很多问题。过去很多工厂出现被媒体披露为‘血汗工厂’的情况,员工跳楼的事件时有发生,前一段时间广东还出现了一些劳资纠纷的矛盾,这些都说明,在本法中就劳资关系加以规范是必要的,也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从外资管理这个角度来说,用工管理和薪酬管理也必须加上,保证在外商投资企业里也能够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