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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要看!职工薪酬的确认与会计计量

   日期:2019-01-18     浏览:562223    评论:0    
核心提示: 摘 要: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根据薪酬的概念及包含的八个项目,通过实
 

   摘 要: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根据薪酬的概念及包含的八个项目,通过实例重点阐述了职工薪酬的确认原则与计量方法。  

  职工薪酬是包括工资,也包括福利费等一共八个项目。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五险);住房公积金(一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工资(如:发放的商品,提供的交通工具、住房等);辞退福利;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如股份支付)。从职工薪酬的范围看,既包括职工在职期间薪酬也包括离职后的薪酬,既包括货币性薪酬也包括非货币性薪酬,还包括给职工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的福利以及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等。 
  在这里,还需明确职工的范围: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全部人员,包括全职和兼职人员,也包括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以及非合同和任命,但由企业控制和使用的职工(如劳务用工)。 
  以下以发生的企业职工薪酬的主要业务为例说明职工薪酬的确认及计量。 
  一、职工薪酬的确认 
  确认原则: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的服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2、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3、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二、职工薪酬的计量 
  以下分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职工薪酬计量 
  1、货币性职工薪酬的计量 
  分为有计量标准和无计量标准两类。 
  有计量标准的,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计量标准计量。 
  没有计量标准的,根据历史数据和自身实际情况,计算确定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和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以南京市为例,有明确计量标准的如下: 
  - 南京市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 养老保险 21% 8% 
  - 医疗保险 9% 2% 
  - 失业保险 2% 1% 
  - 工伤保险 0.5% - 
  - 生育保险 0.8% - 
  - 住房公积金 8% 8% 
  - 工会经费 2% 另外收取 
  (40%上交到市总工会,60%划拨到单位工会账户) 
  - 职工教育经费1.5%或2.5% - 
  (会计制度的要求是1.5%,企业所得税的要求是2.5%) 
  例1:2012年9月,南京某电视机厂当月应发工资2 000 000元,其中,生产部门直接生产人员工资1 000 000元,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200 000元,公司管理部门人员工资500 000元;公司专设产品销售人员工资300 000元。 
  (1)当月计提工资时, 
  借:生产成本 1 000 000 
  制造费用 200 000 
  管理费用 500 000 
  销售费用 30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2 000 000 
  (2)当月计提五险一金以及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1.5%)时, 
  企业计提五险一金以及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比例 
  =21%+9%+2%+0.5%+0.8%+8%+2%+1.5%=44.8% 
  借: 生产成本 448 000 
  制造费用 89 600 
  管理费用 224 000 
  销售费用 134 400 
  贷: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666 000* 
  —住房公积金 160 000 
  —工会经费 40 000 
  —职工教育经费 30 000 
  *=(21%+9%+2%+ 0.5%+0.8%) × 2 000 000= 666 000 
  (3)实际发放工资时,代扣个人应负担的三险一金及个人所得税,假设该公司当月代扣个人所得税50 00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000 000 
  贷: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代扣部分) 220 000* 
  —住房公积金(个人代扣部分) 1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个人代扣部分) 50 000 
  银行存款 1 570 000 
  *由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组成,职工个人不需交纳工伤和生育保险金。 
  特别说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要求,企业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比例计提缴付的“五险一金”(包含企业负担和个人负担部分)应全部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科目。但在实务中,代扣的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大多放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笔者认为“应付职工薪酬”和“ 其他应付款”均为企业的流动负债,用其中的任一个科目核算对企业来说没有实质影响。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代扣下的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要上交给社保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这两个部门最终返还给职工,也是应付职工薪酬的一部分,因此笔者更倾向使用“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4)上交社会保险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666 000   —社会保险费(个人代扣部分) 220 000 
  贷:银行存款 886 000 
  (5)上交住房公积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160 000 
  —住房公积金(个人代扣部分) 160 000 
  贷:银行存款 320 000 
  (6)上交40%的工会经费给市工会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16 000 
  贷:银行存款 16 000 
  (7)上交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个人代扣部分) 50 000 
  贷:银行存款 50 000 
  2、非货币性职工薪酬的计量 
  (1)概念 
  非货币性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或租赁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比如提供给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使用的住房等;免费为职工提供诸如医疗保健的服务或向职工提供企业支付了一定补贴的商品或服务等,比如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 
  (2)计量 
  ——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其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外购商品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 
  ——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按受益对象,将资产的折旧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租用住房等资产提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总结:上述支出按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如受益对象不好区分的计入期间费用。 
  例2:2011年12月,南京某电视机厂以其生产的成本为2800元的液晶彩电作为奖品发放给35名年终优秀员工。该型号液晶彩电的市场售价为每台4000元。该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优秀员工中20名为直接一线生产工人,2名为车间管理人员,8名为企业管理人员,5名为销售人员。 
  (1)公司决定发放电视机时, 
  借: 生产成本 93 600 
  制造费用 9 360 
  管理费用 37 440 
  销售费用 23 4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薪酬 163 800 
  (2)实际发放电视机时,确认收入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薪酬 163 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 800 
  月末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98 000 
  贷:库存商品 98 000 
  例3:南京某电视机厂为部门经理级别以上职工提供汽车免费使用,同时为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每人租赁一套住房。该公司部门经理级别以上职工12名,每人提供一辆桑塔纳汽车免费使用,假定每量桑塔纳汽车每月计提折旧800元;该公司共有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人员3名,公司为其每人租赁一套面积为90平方米带有家具和电器的公寓,月租金为每套5000元,每季度支付。 
  (1)每月确认轿车被使用时, 
  借:管理费用 9 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薪酬 9 600 
  每月计提折旧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薪酬 9 600 
  贷:累计折旧 9600 
  (2)每月确认住房租金时, 
  借:管理费用 15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薪酬 15 000 
  每季度实际支付租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薪酬 45 000 
  贷:银行存款 45 000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将企业因获得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对价,全部纳入职工薪酬的范围。我们在核算时,要牢牢把握职工薪酬的确认原则,将企业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中,同时掌握计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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