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心的人力服务管家
全国热线400-0159-520
小服人力
企业微信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武汉 沈阳 四川 重庆 浙江 江苏 天津 陕西 湖南 云南 厦门 青岛 河南 安徽 福建 苏州 山东 珠海 大连 江西 更多>>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日期:2018-12-08     浏览:562884    评论:0    
核心提示: 【摘 要】 本文拟对应付职工薪酬当中的设定收益计划核算进行解析,通过举例的方式帮助广大会计人员掌握设定收益计划的5步核算


  【摘 要】 本文拟对应付职工薪酬当中的设定收益计划核算进行解析,通过举例的方式帮助广大会计人员掌握设定收益计划的5步核算。   【关键词】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应付职工薪酬当中的设定收益计划核算比较复杂,不仅存在会计上核算难度,而且计算工作量也是非常大的,一般由精算师测算,具体数值计算原理会计只做了解即可。应付职工薪酬当中的设定收益计划核算共分5步,下面介绍理论和例题解析: 
  第一步,计算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未来退休领取养老金的进行折现,折到退休时点)。 
  第二步,将上述现值平均分配到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用上述现值除以工作服务期间数)。 
  第三步,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第四步,考虑每一期间的利息问题(本期应付职工薪酬计提金额和上期累计应付职工薪酬贾总求得利息),并将该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第五步,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主要是指企业不能预计的过高或过低的职工离职比率、提前退休比率、死亡比率、过高或过低的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的增长以及折现率变化等原因,将会导致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精算利得和损失。) 
  企业应当将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企业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甲公司在2015年1月1日设立了一项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并于当日实施。该应付职工薪酬受益计划规定: 
  (1)甲公司向所有在职员工提供统补充养老金,职工在退休后每年可以额外获得12万元养老金,直至死亡。 
  (2)职工获得该额外养老金基于开始日起为企业提供服务,而且应当自开始日起一直为公司服务至退休。 
  为简化起见,假设符合计划的职工为100人,当前平均年龄为40岁,退休年龄为60岁,还可以为企业服务20年。假定在退休前无人离职,退休后平均剩余寿命为15年。假定适用的折现率为10%。并且假定不考虑未来通货膨胀影响等其他因素。 
  第三步,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就算每一期间的成本费用。456.35/(1+10%)19=74.62,以后期间以此类推计算。 
  (1)服务第1年年末: 
  借:管理费用 74.62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74.62 
  (2)服务第2年年末: 
  ①当期服务成本 
  借:管理费用 82.08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82.08 
  第四步,考虑利息(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数乘以利率确定) 
  借:财务费用 7.46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7.46 
  ③如果企业根据每期确认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提存资金,成立基金,并进行投资。则第1年末的基金金额为74.62万元,假定在第2年的利息收益为7.46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7.46 
  贷:财务费用 7.46 
  服务第3年至第20年,以此类推处理。 
  第五步,以后期间职工离职比率、提前退休比率、死亡比率、过高或过低的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的增长以及折现率变化等,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综合收益进行核算。
 
标签: 应付职工薪酬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友情链接
浙江省人社网
浙江省咨询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安监局
浙江省卫计委
浙江省府办公厅
浙江省政务公开
浙江省人民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
浙江政务服务网
宁波人社网
浙江省继续教育网
浙江省公务员局
浙江省医保中心
浙江就业
浙江海外人才网
浙江劳动人事仲裁网
Copyright © 2016-2020 浙江普来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xiaofuline
经营许可证:浙ICP备1602974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502003879号
微信公众号
小服在线
全国客服咨询热线:400-0159-520
地址:浙江省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成海路商务中心18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