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心的人力服务管家
全国热线400-0159-520
小服人力
企业微信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武汉 沈阳 四川 重庆 浙江 江苏 天津 陕西 湖南 云南 厦门 青岛 河南 安徽 福建 苏州 山东 珠海 大连 江西 更多>>

个税重要提醒:核对工资单 这笔钱多扣可要回来

   日期:2018-11-04     浏览:561851    评论:0    
核心提示:随着新个税政策的实施,在刚刚过去的10月,不少上班族都表示,到手的工资变多了。但是近期,也有纳税人反映,部分扣缴单位在10月
随着新个税政策的实施,在刚刚过去的10月,不少上班族都表示,到手的工资变多了。但是近期,也有纳税人反映,部分扣缴单位在10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没有按照5000元/月费用减除标准扣除计税。

  对此,11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表示:10月薪资未按5000元扣税的可申请退还。哪些情况可以退?怎么退?一起来看看。

  公告如下:

快快对照这张表,核对一下上个月的工资单,看看到手的工资有没有被多扣税吧~

  快快对照这张表,核对一下上个月的工资单,看看到手的工资有没有被多扣税吧~

吧~

  4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将结束公开征求意见。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多少?减税力度有多大?哪类人最受益?“单身税”的解读成立吗?这四大焦点问题持续引发关注。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多少?

  ——6项支出可抵扣个税

  此次个税改革,在将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的同时,还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很多人不理解增加6项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其实很简单,这意味着以上6项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了,扣除之后你缴纳的个税将会变少,到手收入会增加。

6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多少?根据《征求意见稿》,

  6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多少?根据《征求意见稿》,

  子女教育方面:每个子女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

  继续教育方面:每年定额扣除3600元或4800元;

  大病医疗方面:超过1.5万元的部分每年限额6万元据实扣除;

  首套房贷款利息方面: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住房租金方面:根据不同城市标准定,最高每月定额扣除1200元;

  赡养老人方面: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专家建议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抚养教育支出,理由是公益性早教机构发展滞后,3岁以下的学前教育基本由家庭负担,增加此项扣除以体现对3岁以下早期教育的重视。根据《征求意见稿》,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方面,学前教育限定的是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没有包括3岁以下婴幼儿教育支出。

  减税力度有多大?

  ——月薪万元或能零缴税

  按照上述标准来看,减税力度有多大呢?

  先来看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举个例子,已婚人士小李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每月租金4000元,有一子女上幼儿园,同时父母已经60多岁。

  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

  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10000-5000-2000)×3%=90元个税。

  根据新政策,小李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2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1000元扣除(跟姐姐分摊扣除额),所以,个税=(10000-5000-2000-1200-1000-1000)×3%=0元。

  也就是,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月薪万元,可能每月交税为0了!

 

  哪类人最受益?

  ——家庭负担越重的人享受扣除多

  在此次个税改革前,工薪所得的扣除因素单一,主要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但缺乏教育、赡养等专项附加扣除,没有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同样的收入水平下,对抚养人口较多的纳税人不公平。

  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曾表示,个人收入5000元一个月,日子可以过得不错,如果有抚养、有赡养,那么日子就很艰难。

  也就是说,增加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有利于税制公平。

  在外界看来,按照现在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家庭支出负担较重,上有老、下有小、有房贷的中年人最获利好。他们很大概率可以享受子女教育、首套房贷、赡养老人等多项专项附加扣除。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甘犁说,减税幅度是因人而异的,要看个人的工资收入和能够享受多少附加扣除。总体上,家庭负担越重的人可享受的扣除就越多。

  于是,有人总结出,要享受更多减税,抓紧生娃,送去上学,有钱就买一套够住的房子,孝敬父母,多去学习。

 

“单身税”的解读成立吗?

  ——和身份是没有关系

  不少网友将“专项附加扣除”解读为“单身税”,理由是单身人士不存在子女教育等支出,将会比已婚人士纳税更多。

  然而,这一解读并不成立。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此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拿得到的。比如房租和房贷利息,这两项是只能取一项的,要么扣房租,要么扣房贷利息。

  “其他的比如继续教育,单身也可以享受继续教育。大病不一定都得扣,但是如果符合条件的话也是可以扣的,这和身份是没有关系的。” 王建凡称。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对于养育子女的家庭,因为负担重,对产生的支出适当给予扣除,是合理和应当的。除此之外,一些其他的专项附加项目并没有区分单身还是已婚已育,像继续教育支出、大病支出、住房贷款、租房租金等项目,是每个纳税人都可能享受到的。

 
标签: 个税改革 工资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友情链接
浙江省人社网
浙江省咨询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安监局
浙江省卫计委
浙江省府办公厅
浙江省政务公开
浙江省人民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
浙江政务服务网
宁波人社网
浙江省继续教育网
浙江省公务员局
浙江省医保中心
浙江就业
浙江海外人才网
浙江劳动人事仲裁网
Copyright © 2016-2020 浙江普来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xiaofuline
经营许可证:浙ICP备1602974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502003879号
微信公众号
小服在线
全国客服咨询热线:400-0159-520
地址:浙江省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成海路商务中心18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