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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工资与社会保险的关系

   日期:2018-10-13     浏览:563573    评论:0    
核心提示:摘要:当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不断趋于规范,在企业内部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管理就是职工的管理,对职工的管理如果能够有效进行,不仅有助于企业的稳健前行,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有着重要作用。要实现对职工的有效管理,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职工的待遇问题,这里包括两个重要内容,一个是劳动工资,一个是社会保险,这两点往往是职工在择业、从业过程中最为关注的焦点,并且这两者之间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同时,很多企业在劳动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必然影响到企业职工队伍的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石是企业,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而在企业的经营发展过程中,人又是其中最重要的要素,对人的管理也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首要环节。而职工无论是择业还是就业,其最关心的问题往往是待遇问题,这里包括两个重要内容,一个是劳动工资,另一个是社会保险,二者密不可分。近年来,国家在企业职工的劳动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使得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有了明显提升,但是很多企业在劳动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方面还存在一些普遍的问题,亟待得到解决。

一、企业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的关系

所谓劳动报酬,主要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提供给参与生产过程的劳动者的报酬,是劳动者在付出体力劳动或者脑力劳动之后所得到的一种对价,企业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货币工资,即直接以货币形式来支付劳动工资,包括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补贴,以及在工伤治疗、患病、婚丧假、年休假等时期内,企业按照一定标准为职工支付的工资等;二是实物报酬,即企业以低于成本价或者免费给劳动者提供一定的物、服务等;三是社会保险,指用企业直接为职工向当地政府或者社保部门支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但是企业的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又存在一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企业的劳动工资往往是企业和职工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所确定的,存在一定的灵活性,但是社会保险通常是由国家以立法的形式强制要求实施的,由企业、职工和政府三方面共同出资所建立起来的专门资金池,当职工遇到患病、生育、工伤、失业、退休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社会所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机制。社会保险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带有强制性,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强制规定的,有一定的法律保障;二是互济性,社会保险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配置、使用相关基金;三是普遍性,社会保险所涉及的范围往往包括所有的企业职工;四是非盈利性,社会保险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一种社会保险性,而不是比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从上可知,工资和社会保险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而且人们也能够很清楚地将二者区分,但是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也是互有联系的,比如我们所熟知的,职工的社会保险是属于劳动工资的一部分,企业为职工所提供的劳动工资中也往往包含了职工的社会保险,并且员工最终拿到手的劳动工资又往往是扣除企业为职工所缴纳的社会保险中个人部分之后的部分。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法律法规层面的联系,比如在中央出台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中就明确指出,企业编报的直接支付劳动保险费用月报表应设立的项目,包括了三种“工资”,即职工“疾病及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工资”、“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工资”和“产假期间工资”,也就是说这三项都是属于职工社会保险的内容,然而在叫法上面却被称作“工资”。目前,虽然这三者中的“产假期间工资”已经通过立法的形式被调整为了“生育津贴”,但是另外两种还是沿用了原来的叫法。这些应该是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之间比较显而易见的关系。

二、企业在劳动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方面存在的问题

了解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之间的关系,主要还是为企业更好地改善劳动工资分配和社保管理提供一定的依据,因此,还是需要对企业在劳动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一个较为理性的把握,并且寻找相应对策进行解决。当前,企业在劳动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方面的问题主要还是集中在两点:一是很多企业缺乏合理的工资分配原则。有的企业在设计工资制度之初,就没有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和企业经营情况来设计和实施,所以在实际过程中,就出现了工资发放标准不科学、不合理的情况,比如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劳动工资明显有高低差,或者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导致职工工作积极性降低,还有一些企业,在发放劳动工资的时候既不透明,也缺乏公平、公正,影响职工队伍和谐。二是企业职工对社会保险的了解还比较单薄。目前,很多职工在企业工作过程中还是缺乏一定的劳动权益意识,对于社会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很具体的了解,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劳动者对于一些自身权益受侵害的行为也就没有判断力和反驳能力,使得很多不规范的用人单位也就有机可乘,比如出现不为职工缴纳劳动保险或者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劳动保险等情况。

三、对于优化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管理的对策

一是企业要围绕能够促进劳动者工作积极性的角度,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设计企业的职工工资制度,切实实现按劳分配和效率优先,同时综合利用各种方式来进一步优化现行的工资体系,比如设置员工等级制度、按技能定薪等,以更好地激励职工不断加强自我提升和提高个人产能输出。二是要对劳动者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使劳动者树立强烈的维权意识,这也是保障劳动者正当权益的重要途径,比如地方下岗再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技能培训中心、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等,这些都是劳动者的主要输出源或者就业枢纽,应当要根据劳动者的需要,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切实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意识。此外,地方工会作为和劳动者联系比较密切的组织,也要定期对在岗的劳动者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促使在岗职工能够更好地利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者工会,要对劳动者在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引起重视,并且有针对性地加强该方面的监督管理力度,一旦发现有企业在对员工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存在不合理行为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来帮助纠正;对于问题特别严重的或者屡教不改的,可以通过一些刚性的手段,比如采取公开批评、甚至纳入地方失信企业名录等方式进行处理。综上所述,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存在着区别,但是又有一定联系,二者同属于企业职工在企业获得的待遇,对于这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的有效管理,将能够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在对当前企业劳动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方面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提出了相应对策,但是在实际当中,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并加以创新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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