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逐步完善,地勘单位在薪酬管理上探索出许多适应本单位现阶段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新思路、新办法,使地勘单位的薪酬管理在实践中表现出新的管理原则—适应市场经济的薪酬管理原则。
本文认为,在现阶段应该将以下几个原则发扬光大:
公平性原则。此原则强调的是职工获得相应薪酬的机会均等而非结果均等,单纯的结果均等并不能代表公平。当职工为单位努力工作、业绩突出时,不论他是骨干还是一般职工,也不论他以前是否有过什么过错,单位对他们应该一视同仁给予奖励。薪酬的公平性原则分别表现在三个层面上:不同单位类似职务的职工薪酬应该基本相近;同一单位中不同职务的职工薪酬应正比于各自对单位作出的贡献;同一单位中相同职位职工的薪酬应正比于各自的贡献。
竞争性原则。确保单位薪酬具有一定的竞争力。首先要视本单位的财力、所需人才的素质需求等具体条件而定。地勘单位如果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就必须提供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薪酬水平。这样既可以吸引优秀人才,又可以留住优秀人才。如果需要普通劳动力,且市场供给量丰富,就应该提供市场平均价格的薪酬水平。
激励性原则。薪酬必须能够产生激励作用。在地勘单位内部,不同职务的薪酬水平必须有一定差距,目的是不断激励职工掌握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创造最佳业绩,争取晋升机会。激励性薪酬可以增强职工的责任感,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创造一种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企业文化氛围。如果薪酬差距较小,小到不足以产生足够的激励性和吸引力,则职工多半工作积极性不会很高。
经济性原则。地勘单位在自主权限范围内确定薪酬标准时,不能不考虑自身的负担能力,即确定的薪酬标准必须要充分考虑人力资源的成本问题。地勘单位的人力资源成本在总成本中占的比重较大,对总成本的直接影响就是当职工薪酬水平稍有提高后,就会使人力资源成本比重明显加大。地勘单位责任者必须时刻关注薪酬水平的变化,切不可使之超出自身的承受能力。但是,在关注人力资源成本的时候,不能仅看薪酬水平的高低,还要看职工为单位创造的绩效水平。实际上,职工的绩效水平对单位市场竟争力的影响,远远大于人力资源成本对单位的影响。
合法性原则。薪酬管理是法规性、政策性、制度性很强的管理工作。虽然地勘单位在自主权限范围内可以确定薪酬管理的内部规章制度和不同阶段所谓薪酬水平,但单位的薪酬制度必须要有明确一致的原则和统一的规范。要有民主性和透明度,让职工通过一定形式具有充分的发言权。因为,薪酬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其对薪酬结果的关注程度远大于对薪酬法规、政策、制度的关注程度。让职工对薪酬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的了解程度越高,对薪酬结果的差别产生的误解和不平感就会越少。
(小服人力在线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