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潼关县坚持贯彻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建立了五项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及时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中面临的重大问题。
排查化解机制。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排查,及时化解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并建立排查化解台账;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高发时期开展多部门联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发生过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逐户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分析研判机制。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分析研判,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突出问题,在做好防范化解工作的同时及时上报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管理纳入建审环节,对建设资金不到位或未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予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先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落实政府投资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部门的协调、垫付责任。
欠薪案件处置机制。制定了《潼关县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后,相关镇办、管委会及项目审批、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迅速到达现场,共同做好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出现责任交叉、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协调会确定责任主体,并督促解决。
责任追究机制。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机制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发出《督办函》或通报批评。必要时,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约谈该单位负责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处置不当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态激化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