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据上海市人社局网站消息,近日,上海市政府召开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上海今年将统筹提高各类人员养老金水平,调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待遇,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通知》明确,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四类区域缩减为三类区域,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53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二类区域由1430元/月调整为1580元/月,三类区域由1340元/月调整为1470元/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近日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增幅为20%。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四类调整为三类,即由此前的每月1400元、1210元、1085元、1000元调整为1680元、1450元、1300元;
1月初,西藏人社厅宣布,从2018年1月1日起,西藏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1400元,调整为1650元。同时,将现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元,调整为16元。
如何影响你的“钱袋子”
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本人及其赡养人口最低生活需要的工资支付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目前,上海、深圳、天津、北京这四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了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全国最高,为2300元,北京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22元。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将如何影响你的“钱袋子”?广西人社厅表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增加职工收入,特别是促进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将起到直接拉动作用。职工的失业保险金、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试用期工资、公益性岗位工资以及单位歇业、停产等情况下工资、生活费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上涨。
京沪人均可支配收入逼近6万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
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记者梳理发现,上海、北京、浙江、天津、江苏、广东、福建、辽宁、山东、内蒙古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在31个省区市中,上海、北京、浙江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居前三名。其中,上海、北京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58987.96元、57229.83元,逼近6万元大关。
上海、北京是2017年全国仅有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5万元俱乐部”的地区;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2045.69元,属于“4万元俱乐部”的唯一成员。
最低工资≠标准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用人单位会将最低工资标准同单位的标准工资相混淆。对此,广西人社厅指出,目前部分用人单位把加班加点工资、内部福利待遇等都包括在最低工资内,或采取提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任意延长工作时间等手段来混淆或曲解最低工资的内涵,都是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
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的工资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