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8年公务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公务员工资改革是指简化现行基本工资结构,将公务员基本工资划分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强化工资级别与待遇挂钩,适当拉开不同职务之间的工资差距;实行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以适应公务员分类管理的需要;清理整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第五次工资制改革时,国务院曾转发《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方案中,提出了两个主要任务:一是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二是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
1、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
地区附加津贴主要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方案国家将另行制定,适当时候出台。
2、完善岗位津贴制度
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国家对岗位津贴实行统一管理。在清理现有各项岗位津贴的基础上,对岗位津贴进行规范,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在国家统一规范办法下发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
3、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和部署,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4、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并按规定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一般每五年可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向晋升一个级别,一般每两年可在所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向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后,不再晋升级别,在最高级别工资标准内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规范性引用文件。
公务员基本工资上调,薪酬福利体系逐渐明确化和标准化,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年终奖金等一系列措施使得公务员考试成为了越来越多求职者“垂涎”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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