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到2021年底,浙江将初步建立支撑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标准体系,在术语定义、方法标准、编码标准等方面率先形成一批广域通用标准;到2022年底,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五大系统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到2025年底,全面建成系统集成、实用高效的标准体系,标准在数字化改革领域广泛实施。
标准化助力数字化改革
2003年1月,“数字浙江”建设拉开大幕。18年来,“数字浙江”建设成为浙江发展蜕变的重要引领。特别是2017年以来,“数字浙江”建设加速推进,大致可以分为“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府数字化转型和数字化改革三个阶段。
数字化改革需多要素协同,标准化作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性、基础性手段,为数字化改革制度重塑提供保障。
早在2018年,浙江省政府就印发了《浙江省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方案(2018-2020年)》,部署涉及政府、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方面的标准化建设任务。
目前,浙江已累计制定实施法人库、信用信息库数据规范等数字化领域省级地方标准103项,并以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经验和成果为基础,主导制定《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指南》和《投资项目建设审批代办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推动浙江数字化领域的实践成果转化为国家制度成果,为开展数字化改革奠定了扎实的标准化建设基础。
随着数字化改革不断深入,数据定义、系统开发、综合集成不断演进,亟需运用标准化的理念,加强顶层设计与基础通用的标准规范;各地各部门“大兵团”作战、协同推动数字化改革,亟需运用标准化的方法,找到一条最优、最高效、最集约的路径;数字化改革中日益涌现的实践成果,也亟需运用标准化的语言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治理标准,高质量引领、支撑浙江省数字化改革。
明晰标准化体系建设框架路径
据悉,《方案》围绕数字化改革总体设计,根据一体化、全方位等特征要求,谋划以标准统一数据定义、规范系统开发、支撑多跨集成、助推制度重塑,以标准体系引领“1+5”系统建设,努力打造涵盖标准体系、工作推进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安全保障体系的“五横四纵”标准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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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标准体系分为基础规范标准、标准化建设指南、系统建设标准、典型应用标准、绩效评价标准等五个层级标准。
《方案》明确了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标准化体系框架和8大重点任务:包括围绕数字化改革总体部署,建立健全术语定义、通用方法、编码规则等广域通用标准规范;围绕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有支撑和前端服务,构建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标准体系;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聚焦“管”和“服”,构建数字政府系统标准体系;围绕打造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聚焦“七个关键”,构建数字经济系统标准体系等内容。
据悉,为推动《方案》落实,浙江将健全完善一系列建设机制,通过建立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专班,优先支持数字化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建立集聚省内外力量的专家指导组,完善浙江省统一数据资源管理系统;通过建立“揭榜挂帅”和“赛马争先”机制,将标准化体系建设纳入到数字化改革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等,全面强化该标准化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政策保障、专家支持、数字化支撑以及监督评价。
下一步,浙江省委改革办、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聚焦聚力破解数字化改革痛点、堵点、难点,紧扣民众、企业、基层的高频事项,加快数字化改革亟需标准研制,推动现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重要标准实施,全面发挥标准化在数字化改革中的规范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打造一批数字化改革标准制度成果,助推省域数字治理体系的全方位系统性制度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