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非税收入司)副司长王发运介绍了目前社保缴费“网上办”“掌上办”的进展以及税务部门为推动社保缴费便利化所采取的措施。
王发运表示,税务总局高度重视优化社保缴费业务流程,将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作为税务部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和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任务,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在人社、医保、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截至6月底,已实现企业所有缴费业务全部能“网上办”,个人缴费业务基本能“掌上办”,提前完成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
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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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缴费渠道上,积极推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企业可自行选择电子税务局、单位客户端等网上渠道或批量扣费等方式办理社保缴费业务,个人可通过税务APP、手机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等掌上渠道办理社保缴费业务。各地税务部门还推出了许多特色缴费渠道,如深圳市税务局开发了老年版APP,便利老年人线上缴费;青岛市税务局搭建了视频连线平台,提供“见屏如面”式缴费服务。
在缴费事项上,持续拓展“网上办”“掌上办”业务范围。在实现社保申报、缴费、查询等基本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的基础上,还将扣款协议签订、凭证打印、通知提醒等关联事项也纳入“网上办”“掌上办”内容。初步统计,目前全国企业和个人社保缴费“网上办”“掌上办”业务量占比均达到90%以上。
在实现社保缴费“网上办”“掌上办”的同时,我们还与有关部门一起,持续优化线下渠道,坚持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切实做好特殊群体缴费服务,进一步提升缴费人获得感。
一是推进社保缴费“一厅联办”“一网通办”。会同人社、医保等部门,统筹调配服务资源,通过人员共驻、人员互派等方式,推进社保缴费和经办业务“一厅联办”。截至目前,全国3000多个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政务大厅支持“一厅联办”。试点社保缴费和经办业务“一网通办”,将线下“一厅联办”转向线上。广东、广西、湖北等地税务局将税务“网上办”“掌上办”渠道植入当地政务网站、政务APP等便民应用,缴费人只需一次登录,即可“一网通办”。
二是对特殊群体进行重点保障、兜底服务。为满足不使用智能设备的特殊群体缴费需求,我们专门制发通知,进一步明确社保费征收过程中人民币现金收付的有关事项,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绿色通道、缴费专窗,并积极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巩固拓展“网上办”“掌上办”成果,持续推进社保缴费便利化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