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语:个税的合理节税,普遍的几种小方案你知道吗?
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开始征收个税,经过这么多年的沉淀与发展,现在个税已经成为我国四个税种之一。但由于个税的不可转嫁性,由纳税人直接缴纳,直接导致纳税人的消费水平的降低,而合理节税,是在维护国家法律的前提下,选择税收负担最低的方法来处理纳税人的个人财务问题,这是税法所允许的,也是提高个人纳税意识的表现。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个人的收入水平也逐步提高,所涉及到的税负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交的税多了,自然影响到纳税人的个人生活水平,假如不交税,又影响到了国家的预算情况,如何做到即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也不违反国家法律呢,这就要求纳税人能按照税法的要求,列出不同的缴税方案,从中选择合适自己的,合法的方案,进行合理节税,这里介绍几种普遍的个税的合理节税方法:
(一)差旅费补贴差旅费津贴200元、误餐补助200元。超过部分并计“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税。
(二)员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员工所在地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征个税。例如,张某在某公司工作三年后离职,则公司需要给张某三个月的离职补贴。假如这三个月的离职补贴,合计在张某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内,则要按工资总额缴纳个税,若是单独作为离职补贴给张某,则在员工所在地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部分是免征个税的。
(三)通讯费单位由于工作特殊情况可以为员工承担通讯费,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报销,这些凭有效的证明可以不计算个税,等于是计入到了个人当月工资收入之外。
(四)员工夏季防暑降温费、高温费。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发放季防暑降温费、高温费的,采取报销形式的,可以不计入工资计算应纳税额,但假如夏季防暑降温费、高温费随工资,则要记入当月工资,计算应纳税额。这就是说,企业把应支付给个人的一些福利性收入,由直接付在工资里面,转变为提供公共服务等形式。这样既不会增加企业的支出,降低个人的消费水平,又能避免个人因为收入的增加而多交税。同样的福利性支出还有住房补贴等。
(五)五险一金。如果收入高不等钱用,完全可以将社保、公积金等标准提高到最高限度,当然企业所缴额度也相应提高了,这个可以和企业协商。
(六)员工个税筹划法。如果你是公司高薪管理者,可以试试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跟公司协商,入驻税收洼地,改变工资的发放形式,通过合理合法合规的税务筹划方案,达到减轻税负压力的目标,综合税负可达3%以下。
智慧者做纳税筹划,做到合理节税。由此可见,每个纳税义务人对此的认识是有所不同的。国家也应该加大关于这方面的立法,将相关法律细化,明确各方责任与义务,减少灰色地带,让偷税漏税行为无处遁形,同时也给与合法合规的节税行为“验明正身”,予以发扬,减少个人支出,提高家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