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3500元调整到5000元后,个人所得税又再次上热搜榜。这次我们关注比较多是网络红包要不要交个税,房屋无偿赠与非亲属要不要交个税等相关问题。接下来小编将为您一一介绍。
一、个人所得税,2019年又有新规定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在2019年6月份联合出台《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该公告关于个人为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房屋无偿赠与他人、网络红包、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和一些文件或者文件条款废止。
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个人获得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股息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这些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
二、网络红包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网络红包,包括现金网络红包,也包括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非现金网络红包。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要交个税。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要交个税。
3、如果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者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不用交个税。
这是根据《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中第三点,个人收取企业中奖性质的网络红包,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房屋无偿赠与非亲属,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1、房屋无偿赠与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当事人双方不交个人所得税。
2、房屋无偿赠与给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当事人双方不交个人所得税。
3、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在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后依法取得房屋的,当事人双方不交个人所得税。
4、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无偿赠与他人(除上述三类人外),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需要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