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6月份过半,离购置税法实施,已经指日可待。对于即将实施的购置税法,是否能给消费者一个买车的理由呢?
首先来简单回顾一下政策:
2018年底,国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简称"购置税法"),该税法明确指出购置税的税率为10%。
有法可依,不再因为各地政策差异有所浮动,基本长期稳定。大家也不用猜测和忐忑,算得上是"救心丸"级的疗效。
近日,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为落实购置税法,也发布了购置税的具体政策。意味着长达18年之久的《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将退出历史舞台,购置税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以后买车,我们也是依法纳税,名正言顺了。这算是买车的理由吗?消费者肯定更关注政策的实惠。
对于消费者到底有没有实惠?
成交价计算购置税,看似很省钱。
公告后,明确了购置税的缴纳,是按照购车发票上的金额来计算。不再是现行的按照厂家指导价来计算。
比如凯迪拉克CT6,厂家指导价52.77万,经销商最低裸车价45.77万元,有7万元的优惠。按照现行的购置税政策,我们购车后,缴纳购置税是按照52.77万元的金额来计算(需缴纳购置税4.67万元);而购置税法实施后,我们缴纳的购置税就是按照45.77万元的成交价格来计算(需缴纳购置税4.05万元)。
这样算来,是不是省钱了呢?降价幅度越大,购置税越低。
既然是按照成交价格来计算,价格越低缴纳的购置税就越低吗?还是以CT6为例。经销商已经优惠7万的基础上,你还能砍下零头0.77万元,那么购置税就是按照购买价格45万元来计算(需缴纳购置税3.98万元)。是不是很划算呢?
购置税可返还,亮点也鸡肋。
虽然我认为很鸡肋,但有渠道可依返还,为什么不要呢?至少从可选择性及消费者权利上是一种提升。购置税返还,理论上10年内退车都是可以退还购置税的。超过10年,购置税也就扣没了。当然,质保期内,没质量问题,厂家是不会接受退换货处理的,所以我认为很鸡肋。
总的说来,购置税法与现行购置税比起来,消费者还是能得到实惠的。
但是结合这两板斧,就不会这么认为了吧。
两板斧,让实惠变鸡肋。
增值税降低,反而让购置税上涨。
但是有趣的是,今年4月份,我国税改,增值税率由16%降到了13%。这就意味着购置税看起来的实惠,又被增值税给"怼"回去了。
这点恐怕需要公式才能看得更直观。
购置税=[计税金额/(1+增值税率)]*10%
由此公式可以看出,被除数变小了,商就变大了。下调到13%的增值税率所缴纳的购置税(按照45.77万计算,13%的税率需缴购置税4.05万元),要比下调前(按照45.77万元计算,16%的税率需要缴购置税3.94万元)的所缴纳购置税要多。是不是觉得实惠不那么实惠了?
税务系统采集价防止钻空子,这点也是很有趣的。因为不同地区的税务局收取购置税的计算方式不同,部分购置税是这样来收的:基于不含税价和税务局系统采集全国销售平均价收取购置税,按税费高者收。
怎么理解呢?还是CT6的例子,52.77万的指导价,优惠7万,成交价位45.77万元。但是税务局系统采集到的平均价为46.77万元,那么购置税就要按照46.77万元来计算(需缴购置税4.14万元)。这样就会比45.77万元计算(需缴购置税3.9456万元)的购置税高。
为什么这么做呢?防止作弊,故意降低成交价格,少交购置税。实际上就造成并不是经销商优惠力度越大,降价幅度越大,购置税就越低。
两板斧,砍掉了购置税法最大亮点带来的实惠。尽管两板斧是早于购置税法就存在的,那我就想问:"购置税法,你怎么给我一个买车的理由"。
前有税改,后有购置税法,政府一连串的组合拳,我认为似乎对车市信心的提振作用有限。对消费者而言,看似通过用实际成交价格的方式来让购车者得到实惠,但是又通过其他方式找补回去了,实惠力度实在不够。
更有网友调侃:我是差那几千块的人吗?我缺的是一个买车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