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本表反映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利润(亏损)的实现情况。
2.本表“本年累计金额”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额。
本表“本月金额”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额;在编报年度财务报表时,应将“本月金额”栏改为“上年金额”栏,填列上年全年实际发生额。
3.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营业收入”项目,反映小企业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所实现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合计填列。
(2)“营业成本”项目,反映小企业所销售商品的成本和所提供劳务的成本。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合计填列。
(3)“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4)“销售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5)“管理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其他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6)“财务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发生的筹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7)“投资收益”项目,反映小企业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债券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处置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取得的处置价款扣除成本或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8)“营业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当期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利润。本项目应根据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加上投资收益后的金额填列。如为亏损,以“-”号填列。
(9)“营业外收入”项目,反映小企业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收入金额。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10)“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小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金额。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11)“利润总额”项目,反映小企业当期实现的利润总额。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填列。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所得税费用”项目,反映小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确定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13)“净利润”项目,反映小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本项目应根据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后的金额填列。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
什么是损益表?
损益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月份、年度) 经营成果(利润或亏损) 的报表。利用损益表,可以评价一个企业的经营成果和投资效率,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及未来一定时期的盈利趋势。损益表属动态报表。 [1]
损益表(或利润表、损益平衡表)是用以反映公司在一定期间利润实现(或发生亏损)的财务报表。损益表可以为报表的阅读者提供作出合理的经济决策所需要的有关资料, 可用来分析利润增减变化的原因, 公司的经营成本, 作出投资价值评价等。损益表的项目,按利润构成和分配分为两个部分。其利润构成部分先列示销售收入,然后减去销售成本得出销售利润;再减去各种费用后得出营业利润(或亏损);再加减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后,即为利润(亏损)总额。利润分配部分先将利润总额减去应交所得税后得出税后利润;其下即为按分配方案提取的公积金和应付利润;如有余额,即为未分配利润。损益表中的利润分配部分如单独划出列示,则为“利润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