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初开始,房地产税就已经到了“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进程当中,各种关于房产税的讨论也是日益激烈,但是社会上其实并不是所有都认同房产税出台,原因则是担心房产税出台之后会给普通人造成额外的税收负担。因此,反而是空置税更受大家“欢迎”,因为空置税能够遏制投机炒房者,甚至迫使炒房者将空置房产“抛售”,从而使得房价下降。
但是近日,专家的一番话让大家宽心,因为这将可能意味着空置税和房产税合二为一,并且空置税或将征“重税”。知名财税专家俞光远在某论坛上建议:要使用差别税率,因为房地产有不同的用途,有居住用的、有工商用的,还存在空置的房地产,空置房将来也应在房地产税纳税的范围内,而且要征收重税。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在《2017中国城镇住房空置分析》中的数据就显示:2017年我国城镇地区住房空置率已经达到21.4%,全国城镇地区的空置住房上升到6500万套。这也就说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本来拿来居住的房子拥有了更多的金融属性,一方面是大量的空置房,一方面却又是供需失衡而导致的房价上涨,这显然是不合理且不健康的。
差别税率和对空置房征收重税,对于国家而言,符合“房住不炒”的宗旨,既遏制了投机炒房行为,也能在合理征税的同时不给普通居民增加负担;对于楼市而言,有利于建立更加健康长效的市场机制;对于房产税本身而言,合理的房产税率更容易被刚需所接受...
因此,如果空置税和房产税能够合二为一,再加上能够在空置房上征收较重的房产税,那么在理论上是多方获利的,当然除了炒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