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4月就新增减税75.3亿
5月20日,我们从“江西省2019年落实减税降费”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内容,总体可以分为四个部分,包括普惠性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和社保费降率、降基数政策。
普惠性优惠政策时间:1月1日起实施
特点:该政策突出了普惠性、实质性减税,进一步放宽了免税条件。
主要内容
●一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高了免税额;
●二是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扩大及创投政策升级;
●三是地方“六税两费”按50%比例减征。
个人所得税改革时间:1月1日起实施
特点:便民、惠民、利民,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主要内容
●一是建立对综合所得按年计税的制度。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分项预缴、按年汇总、多退少补。
●二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把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首次设立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三是优化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
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时间:4月1日起实施
特点:将制造业等行业税率由16%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税率由10%降至9%,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
主要内容
●一是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客运服务纳入抵扣;
●二是将不动产进项税额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
●三是2021年12月31日前,允许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申报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四是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自今年4月1日起,对增量留抵税额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退还;五是调整部分货物、劳务、服务的出口退税率、购进农产品抵扣率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率。
社保费降率、降基数政策时间:5月1日起实施
省政府办公厅已经印发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一是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二是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有关规定,失业保险总费率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0.5%,职工个人0.5%,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三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上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四是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2020年1月1日起,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此外,我省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
除增值税外,前4月全省累计新增减税75.3亿元
全省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狠抓工作落实,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前4月,除了5月申报期结束后才能予以核算的新一轮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影响外,全省累计新增减税75.3亿元。
从我省来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3万元提至10万元后,享受增值税减税纳税人新增6.1万户,新享受政策的纳税人户均减免增值税超过4566元;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大幅提高后,享受企业所得税减税纳税人新增9.3万户,小型微利企业户均减免所得税达11677元;享受“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的纳税人为36.1万户,享受“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的纳税人户均新增减税1628元。
阶段性减税降费成果包括三方面:一是2019年新出台政策减税21.3亿元,其中: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19.6亿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新增减税1.7亿元;二是2018年年中出台减税政策在2019年的翘尾新增减税52.9亿元;三是2018年到期后2019年延续实施政策新增减税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