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临时工劳务费,要发票还是做工资表?
一、企业雇佣临时工按工资薪酬还是按照劳务报酬处理?
这不仅在个人所得税适用不同税目,在需不需要发票上也有很大区别。
比如企业雇用专业人员做信息系统维护工作,支付劳务费时直接列表发放即可还是需要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入账?
劳务费是否可以列表发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3]106号)附件1第九条规定,提供应税服务,
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非营业活动,是指:
(一)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
所以,只有单位内部职工为企业提供的劳务不属于应税行为,公司雇专业人员做维护工作,,属于接受独立劳务,应当由专业人员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作为贵公司税前扣除的凭据。
二、平时劳务费没有发票怎么办?如何取得发票?怎么做账?
1.案例:
① 公司在外面找了一个技术人员帮单位做了一个设计,方案做完了,但是该技术人员说无法提供发票,单位没有发票如何支付费用?
② 单位没有会计,找了一个兼职的,该兼职会计每次直接就支付了自己的费用,凭证后面什么都没有,直接做到劳务费里面了。有没有问题?
③ 建筑单位承包到工程后又分给一些包工头去做,包工头带了一队人马就干上了,干完傻眼了,要工程款时候没发票,怎么办?
2.分析:
其实,上述问题我们提炼来看,归集出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劳务费列支问题!
在这个万众创业的年代,作为独立的个人,依靠自己的一技之长兼职赚点外快很正常,很多企业也经常寻找个人干一些项目,但是最终发票都会成为交易完成的卡点,财务规范的单位得要发票入账,而个人往往不想提供发票的。
3.思考:
为什么非得要发票,公司招聘的临时工就不能做个表,代扣个税,然后发放吗?
财税2016年36号文关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但是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除外。
所以,和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为单位提供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支付员工的工资可以造表发放,不需要员工为单位提供发票。
而独立劳务提供方均不属于和单位有雇佣关系的个人,应该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同时提供正规发票。个人无法开具发票,均可通过税务机关代开的形式开具。
三、解决方法
大多数人认为代开发票很麻烦,并且劳务报酬的个税高,划不来,因此很多人不愿意去开。
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的解决方法有:
第一、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安排人员给企业工作。
第二、直接雇佣别人,签劳动合同,按照职工来对待,这样就不用发票,当然这种方式就需要考虑为签订合同员工购买社保的事。
第三、就是企业以个人的名义去代开。
公司可以和个人签订一个包税的价格,把税金开进发票。一方面满足了个人只拿税后收入的要求,一方面满足公司入账的要求,两全其美。
所谓包税,不是说纳税义务发生了改变,纳税义务还是个人的,只是说这部分钱企业帮忙支付了,而且把金额开到发票里面,个人只拿税后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