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法草案完善有望提速”,在传递一个什么样的信号?是在強调房地产税开征势在必行,不会无限期延缓,提醒所有拥有产权房的人,早作准备,不必心存侥幸。但比起“提速”,大家更在意的是“完善”。那么,怎样才是“完善”呢?不少人期望房地产税能不能有效抑制房价?
在我看来,应当是有所影响,但不可能是一柄劈雳神剑,也不可能是地方政府主要挣钱手段。理由是,房地产税能增加持有成本,挤出空置供给,起到一定的抑制房价作用。但长期来看房价还是取决于基本面,房价表现主要取决于供需关系。国内上海,重庆的试点印证了这一点,美国、日本这些出现房地产泡沫的国家都有房地产税,房地产税的征收未能有效抑制房价上涨。关键还是看基本面。
房地产税草案“完善”是一项功夫活,必须程序上,内容上都合法,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一、考虑到社会的平衡性与稳定性
开征房地税,不能对富不对穷,成为富人税。但也要区别对待,界定基本居住需求,改善性住房,奢华性住房,投资住房,投机炒房的性质,有针对性制定免征,少征,多征的对应标准。尽可能做到合法、合情、合理。
二、草案完善过程,要充分考虑到承受力,从价从量不要交叉,尽可能就低开征,不能够在房价未降,又增加过多的住房消费成本。
三、草案完善后,要依法广泛征求意见,并走完立法的全部程序。希望房地产税的立法的过程,真正地“是一个不断凝聚共识、求取最大公约数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既不能简单的唯上,也不能无原则的从众,各方利益,每一种声音都要被重视合理的采纳,拒绝的要说明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