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财政部长布鲁诺·勒梅尔(Bruno Le Maire)称,法国将向大约30家互联网巨头征收3%的数字税,这些公司大部分来自美国。勒梅尔预计,每年可征收约5亿(约合5.65亿)的税款。
据悉,这项税收的征税对象为全球数字服务营收不低于7.5亿欧元(约合8.47亿美元),以及其中至少2500万欧元(约合2800万美元)来自法国的企业,税率为3%。
业内人士称,虽然法国征收的这3%的数字税仅占这些美国科技巨头营收的一小部分,但这可能为美国科技公司在欧洲接受进一步的监管铺平道路,包括在欧盟范围内征收数字税。
事实上,勒梅尔去年12月就曾表示,如果欧盟国家不能就数字营收税达成协议,则法国将从2019年起在国家层面对数字巨头进行征税。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一项提案,欧盟将对谷歌、Facebook和亚马逊等大型科技公司征收3%的营业税。这些公司的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欧洲,但欧盟许多成员国抱怨,谷歌等大型科技公司通过把利润转移到爱尔兰和卢森堡等低税率国家而避税。
去年,欧盟各国财长未能就数字营收税达成一致,尽管法、德两国试图在最后一刻挽救该提议,将征税重点放在谷歌和Facebook等科技巨头身上。
勒梅尔当时在接受法国电视台采访时称:“我希望欧盟各国能在2019年3月之前达成协议。否则,从2019年起,法国将在国家层面对这些数字巨头进行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