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按照中央授权的最大减免幅度实施我省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充分释放减税红利。
通知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上述“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该优惠政策。
据悉,减税降费是今年积极响应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主要内容之一。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授权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宏观调控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如今,江西选择了国家政策允许的减税幅度最高上限标准来落地执行这项减税政策,以给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实在在的减税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