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专项附加扣除诚信申报“五提醒”》,重点强调:请勿同时申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
有小伙伴看完之后,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问:我上套房子房贷已还清,再买房可以扣除吗?
回复:不管第几套房子,只要享受首套房贷利率并且正在还贷中,就能享受1000元定额扣除。
提醒:
1、如果房贷已还清,不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2、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3、即便同时符合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也只能选一项扣除。
4、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首套房,可以看购房合同,也可以咨询贷款银行或公积金中心。
详解住房贷款利息
专项附加扣除
一、什么样的房子符合条件?
1、在中国境内。
2、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贷或公积金贷款,购买给本人或配偶的。
3、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并正在还款中的。
二、扣除金额和时间有什么限制?
1、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全国统一。
2、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3、贷款期限不足240个月或提前还贷的,按按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月份定额扣除。
4、一个人只能享受一次。
三、扣除方式怎么选择?
1、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一方扣除。
2、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
(1)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2)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3、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四、哪些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1、住房贷款合同。
2、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住房贷款利息专扣表怎么填?
住房贷款利息采集的信息主要包括:
房屋坐落地址、本人是否借款人、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房屋证书号码、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首次还款日期、贷款期限(月份)。
具体填写方式如下:
一、个税APP填写方式
对于工薪阶层上班族来讲,在每月工资发放环节,同一个人最多可以享受到4项专项附加扣除。
1.点击 【首页】-【住房贷款利息】;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录入房屋信息,产权证明分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四种。选择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需填写证书号码;选择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需填写合同编号。信息完善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贷款方式。贷款方式分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三种,至少填写其中一项点击【下一步】;
4.选择贷款人是否为本人以及分配比例点击 【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