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晚间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随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同步下发。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个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版个税法正式公布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优化调整了税率结构,提高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设立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并相应健全了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
为保障新个人所得税法顺利实施,国务院对1994年制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了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大对符合居民个人标准的境外人士税收优惠力度,以更好吸引境外人才;为支持鼓励自主创业,对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在计算经营所得时给予家庭生计必要支出减除;明确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可以依法扣除;优化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相关的纳税服务,明确工资、薪金所得可以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综合所得在汇算清缴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与新个人所得税法同步施行。
被称之为新版个人所得税改革亮点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同步出台,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相较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处变动:
1、标准有所提高。比如大病医疗的扣除限额从原来的6万元/年提高到8万元/年;住房租金的扣除标准中,前两类主要城市的标准,从原来的1200元/月和1000元/月,分别提高到了1500元/月和1100元/月。
2、拓展了抵扣范围,允许家人代为抵扣。包括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父母扣,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大病医疗支出,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3、限定了期限。如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等。
4、明确了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认定标准。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个税新政要点一览
此次公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如下:
一、子女教育: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二、继续教育:每人定额扣除3600元到4800元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三、大病医疗:最高按照每年8万元的限额据实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四、首套房贷款利息: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五、住房租金:无房者租房按每年9600元到1.8万元标准定额扣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六、赡养老人:每年按2.4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根据暂行办法,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同时,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将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最高减负超七成
今年以来,个税改革加速明显。
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大修,此次个税改革亮点颇多,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将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
二、扩大低税率级距;
三、增加包括子女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等多项专项附加扣除。
其中,最新个税起征点和税率已经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新华网测算,再计入个税抵扣后,应缴纳税款将明显减少。其中,月薪两万的纳税人税负水平最高能降低73.40%,月薪五万的纳税人税负水平最高能降低31.13%。
恒大研究院任泽平研报分析,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假定不考虑奖金,假定未发生大病医疗支出,根据北京2018年的社保基数8467元计算。
A、月收入1万,在起征点为3500元/月的原税制下缴纳个税323元;现起征点5000元的税制下缴纳个税83元,减税幅度74%,增收3.2%;2019年实施专项附加扣除后不需纳个税,减税幅度100%,增收4.3%。
B、月收入2万,在起征点为3500元/月的原税制下缴纳个税2010元,现起征点5000元的税制下缴纳个税846元,减税幅度58%,增收8.6%;2019年实施专项附加扣除后缴纳个税566元,减税幅度72%,增收10.7%。
C、月收入3万,在起征点为3500元/月的原税制下缴纳个税4210元,现起征点5000元的税制下缴纳个税2462元,减税幅度 42%,增收9.7%;2019年实施专项附加扣除后缴纳个税1902,减税幅度55%,增收11.5%。
D、月收入4万,在起征点为3500元/月的原税制下缴纳个税6710元,现起征点5000元的税制下缴纳个税4680元,减税幅度 30%,2019年实施专项附加扣除后缴纳个税3980元,减税幅度41%。
E、月收入5万,在起征点为3500元/月的原税制下缴纳个税9503元,现起征点5000元的税制下缴纳个税7398元,减税幅度 22%,2019年实施专项附加扣除后缴纳个税6558元,减税幅度31%。
专项附加扣除如何申报?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指出,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从税务部门培训材料获悉,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通过:1.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2.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
由于大病医疗是据实进行扣除,不能由单位按月预扣税款办理;对于“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或者“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1.若由单位预扣,单位可登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下载专项附加信息采集的电子模板,并对人员信息进行录入。
2.若选择自行申报,方便的途径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或者各省税务局网站。
为了方便申报,纳税人可通过远程办税端提交信息,若仍希望单位帮忙扣缴的,纳税人可通过选择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单位,单位在扣缴端选择同步操作,即可获取员工已经报送的扣除信息。
注意选择最优节税方案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高级经济学家约翰·布朗德罗(John Brondolo)说,中国设计的征收方式非常有实用性,它保持代扣代缴的优势,最大限度减少自行申报的数量,减轻了纳税人申报负担。
约翰·布朗德罗曾说,在美国征税必须通过自行申报,美国税务部门每年要处理100万份申报文件,工作非常繁重。而中国这次个税改革设计的征收方式非常有实用性,它保持代扣代缴的优势,最大限度减少自行申报的数量,减轻了纳税人申报负担。
由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大病医疗、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给了纳税人不少选择空间,而如何做好选择最大限度的减税是纳税人当前需要考虑的问题。
比如说,专项附加扣除在夫妻、兄弟姐妹间选择有窍门,主要看谁的适用税率高,就选择谁扣得多,这样可以少交个税。假设丈夫适用个税税率是25%,那么应纳税额多扣1000元,少交税是250元,而妻子适用个税税率是10%,那么应纳税额多扣1000元,少交税是100元,因此这种情况丈夫全额扣税更划算。如果夫妻双方工资相近,税率相同,则双方各扣一半也许减税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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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燃千亿消费市场
随着个税抵扣新政明年正式施行,市场普遍预期,大众消费板块将迎来直接利好。
银河证券研报分析,个税抵扣政策与之前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办法相叠加,将提振全社会消费。
报告认为,中等收入人群受益最大。微观来看,根据减税幅度的计算,该个税专项扣除方法使中等收入人群最为受益,尤其是扣除各项社会保险费后月收入在5000-30000区间的人群可以实现较大的减税幅度。
宏观来看,根据测算,个税抵扣暂行办法实施后,全国每年总计减税额大约为1965亿人民币。我国居民边际消费倾向约为0.5,则这减少的1965亿元税额将带来约98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加。我国201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为366261亿元,因此该专项个税扣除方案将给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带来0.2%-0.3%的影响幅度。
报告分析,个税专项抵扣方案将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有利于刺激消费、提振市场情绪,在现如今的内外经济形势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
招商证券张夏、陈刚此前研报测算,仅通过提高起征点实现减税带来的最终消费支出增量为2524-4280亿元,按照2017年数据计算,在理想情况下,会拉动全国的最终消费率0.31%-0.53%之间。
而如果考虑到专项扣除,无论是直接减少的个税还是带来的消费支出增量,都可能远高于报告的测算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