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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让自查,查什么?

   日期:2019-02-05     浏览:562568    评论:0    
核心提示:税务自查是指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企业自己进行涉税检查,而后回报税务机关的一种检查方式,根据企业的自查结果进行相应的补税



        税务自查是指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企业自己进行涉税检查,而后回报税务机关的一种检查方式,根据企业的自查结果进行相应的补税处理。企业在自查过程,要按照税法规定,对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自查,自查工作要涵盖企业涉及的全部税种。主要税种自查提纲如下:

 

一、增值税 

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一致、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是否一致; 

2、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输业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是否已经在备注栏不标明:货物的品种、数量、送达地、发出地;

3、是否有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所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

4、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5、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6、发生退货或取得销售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7、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8、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的情况;是否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水、电、汽等费用,不计、少计收入或冲减费用;是否将应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

9、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捐助、赠送及将外购的材料改变用途对外销售等,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 

10、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11、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是否按规定纳税;

12、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是否作销售处理;

 13、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14、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

15、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扩大免税范围的问题;兼营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免税额、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是否准确;

 

二、企业所得税

1、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问题;

3、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

4、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5、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6、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8、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9、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10、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返利"行为,如接受本企业以外的经销单位发票报销进行货币形式的返利并在成本中列支等;

11、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应由其他纳税人负担的费用;

12、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13、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范围、是否符合合理性原则、是否在申报扣除年度实际发放;

14、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15、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为职工支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应由基建工程、专项工程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未予资本化;是否存在只提不缴纳、多提少缴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16、是否存在随便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17、是否存在未按税法规定年限计提折旧;随意变更固定资产净残值和折旧年限;不按税法规定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等问题;

18、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未进行纳税调整等问题;

19、是否存在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违规加计扣除等问题;

20、是否存在扣除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金等支出;

21、是否存在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关联方利息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22、是否存在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作纳税调整;

23、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扣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将回扣、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收取对象是否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及个人;税前扣除比例是否超过税法规定;

24、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进行纳税调整;

25、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26、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改变用途后,是否进行纳税调整; 

27、境内企业向境外投资股东分配股利,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

1、检查以各种形式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是否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2、为职工发放的年金、绩效奖金;

3、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

4、超标准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5、超标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6、以报销发票形式向职工支付的各种个人收入;

7、车改、通信补贴;

8、为职工个人所有的房产支付的暖气费、物业费;

9、股票期权收入。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员工在行权时获得的差价收益,是否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0、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个人收入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11、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12、赠送给其他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3、是否按规定履行全员、全额代扣代缴义务; 

四、房产税 

1、土地价值是否计入房产价值缴纳房产税;

2、是否存在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未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3、未竣工验收但已实际使用的房产是否缴纳房产税;

4、无租使用房产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5、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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