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无小事,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小心这8个发票方面的问题
01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02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03
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2018年7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将不能再抵扣,仅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04
2018年4月1日起,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企业要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必须有二手车市场或经营、拍卖单位授权。企业通过网上变更或者携带金税盘到税局大厅的货运系统中进行变更,取得开具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的授权。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05
从2018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成品油发票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成品油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出来后左上角会有成品油3个字。
06
不能开具专票的情形: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销售旧货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农产品除外。
07
增值税发票开具: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发票信息打印不清晰;发票信息压线错格,甚至超出纸质发票边缘都是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