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征管信息系统并库,厦门市各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将于1月23日20:00至1月31日8:00暂停办理涉税(费)业务,电子税务局和全市办税服务场所的自助办税终端等也将暂停服务。市税务局昨日提醒纳税人,务必记得提前申领发票,并安排好发票认证工作,避免受系统停机升级影响。
“在系统停机升级期间,全市各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都将无法提供发票领用和发票代开服务,网票中心也将暂停业务受理。”市税务局相关人士表示。因此,广大纳税人务必要在1月23日20:00前,提前办理相关涉税(费)事项,如发票领用、发票代开、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申报、房产交易、车辆购置税申报、出口退税、社保费等,尽量减少因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带来的不便。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在1月23日16:00至20:00提交的发票申领申请,网票中心将于停机升级完成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1月31日处理并交予EMS进行投递。
税务人员表示,在系统停机升级期间,纳税人端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和网络发票系统将正常运行,纳税人可正常进行发票开具、作废。此外,系统停机期间,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税控发票可以查验真伪,但通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等将无法进行验旧,也无法查询真伪及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