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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如何进行筹划?

   日期:2019-01-17     浏览:565058    评论:0    
核心提示:金融界和学术界对税务筹划实务进行全方位的关注,在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识前提下,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利用我国


      金融界和学术界对税务筹划实务进行全方位的关注,在“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识前提下,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利用我国增殖税税制特点在合法的条件下对增殖税进行合理筹划和安排?小编在分析增值税特点的基础上,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务筹划提出了几种参考方案。 

   
  一、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基本特点 
   
  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中国确立了增值税作为流转税的主体地位。从目前的情况看,与欧洲发达国家的增值税制比较,中国现行的增值税制有以下特点: 
  第一,是生产型增值税。就单个纳税人来讲,购进非生产型固定资产已纳税款不予抵扣。 
  第二,是有限的全面型增值税。欧洲国家的增值税征税对象范围涉及所有交易活动。中国现行增值税没有把所有服务交易都列入征税范围,只列入加工和修理修配服务。 
  第三,是混合型增值税。按销售额大小和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健全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小规模纳税人实际上是按照全值流转税课征办法征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第四,实行凭全国统一票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抵扣购进投入品已纳税款的办法。 
  第五,实行两档税率,即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此外,规定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 
   
  二、我国现行增值税中小规模纳税人的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的问题。在理想的或所谓规范的增值税(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模式)情形下,增值税纳税人在身份上是统一的,即所有纳入增值税体系的纳税人均是中国税法意义上的一般纳税人,他们均享有抵扣进项税额、使用增值税发票的权利。但在中国,只有所谓一般纳税人才是真正按增值税原理课税,而对所谓的小规模纳税人实际上征收的是全值流转税,而小规模纳税人的户数,占增值税纳税人总户数的比例已经达到80%~90%,这样使得中国增值税成为混合型税收。这样一方面,会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在增值税体系内不连续,使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交易,无法按增值税原理课税,出现征管问题,导致增值税复杂化;另一方面,由于对小规模纳税人实际实行的是全值流转税,其进项税额不能被抵扣,看上去税率低,而实际税率比一般纳税人高,出现不公平问题。 
   
  三、小规模纳税人问题的增值税税务筹划 
   
  如前面对小规模纳税人的问题分析中指出的,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问题是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不一致,实际上是“一税两制”,从而使小规模纳税人存在税负偏重的问题。理想的措施当然是将小规模纳税人也纳入增值税的正常机制中,即消除增值税体系内的身份差异。但小规模纳税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经营分散,难以建立规范化的会计制度。如果将他们纳入增值税的范围,要组建很庞大的稽查组织,使税收征收成本大增,降低税收效率。 
  另一种办法就是将小规模纳税人排除在增值税体系之外,不征税。但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是中国基层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提供者,在中国不可能对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如此看来,实现全面型增值税有很大难度,改变的成本可能要大于不改的成本。 
  因此通过以上分析,在现行税制体制下我国目前没有找到更好的改革方法解决小规模纳税人问题,小规模企业的出路何在呢?本文认为小规模企业应该以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为突破点寻找出路。 
  1、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税务筹划选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类型, 而其身份的界定必须根据税法的界定条件加以确认并由纳税人进行身份申请认定。也就是说, 纳税人对其身份的选择具有主观能动性, 这在客观上为纳税人身份的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由于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存在差异, 因此纳税人身份的不同直接影响着增值税税收负担的差异。一般纳税人适用的是17%或13%的增值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是3%的征收率。尽管表面上看一般纳税人的适用税率要远远高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但由于我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进项税额抵扣制度, 因此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实际负担并不一定高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 有必要进行相应的税务筹划, 寻求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平衡点。同时,为方便研究,笔者仅分析不含税销售额的情况。首先, 根据平衡分析原理列出两种增值税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平衡公式。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可抵扣项目额×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 可抵扣项目额) ×增值税税率=增值额×增值税税率=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增值税征收率,平衡公式可以界定为: 
  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销售额×增值税征收率 
  所以, 平衡点增值率(a0) =增值税征收率÷增值税税率×100% 
  当实际增值率a=a0 时, 平衡式两边的金额相等, 说明此时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与小规模纳税人相等; 当实际增值率a>a0 时, 平衡式的左边金额大于右边金额, 说明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重于小规模纳税人, 从节税角度讲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对企业有利; 当实际增值率a平衡点增值率时,应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以减轻增值税负担;当商品增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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