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商务概述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简称EC)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活动的特点主要有:电子商务产业无需店面销售,可以节约商品流通过程中相关的成本费用,有效地节约了开支,具有经济性的特点;能迅速适应市场需求,有效了解并满足顾客的需求,人们可以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随时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完成商品询价、产品订购、付款等一些列贸易活动,因此具有全球性的特点;电子商务具有隐匿性,交易双方可以注册虚拟姓名和地址,并且能够随意改变自己网上的网址,使得电子商务交易地点很难确定;电子商务具有虚拟化。整个电子商务活动是在虚拟的网络中进行的,从产品的查询、选择、购买、支付货款到交货都是在虚拟的环境中进行的。而没有传统经营方式中固定的经营场所,一切交易通过网络进行,这使得外界很难了解交易的具体情况。
二、电子商务与传统税收比较分析
(一)税收管辖权难以判定 税收管辖权是指主权国家根据其法律所拥有和行使的征税权力,税收管辖权是一国主权的表现形式,目前国际上实行的税收管辖权主要分为地域税收管辖权、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公民税收管辖权。税收管辖权通常由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确定。世界各国税收管辖权实施的并不一致,有的国家实行单一税收管辖权,如法国。但大部分国家同时实行两种税收管辖权,如我国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区。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商品和劳务的交易有全球化、无界性的特点,电子商务交易可能跨越几个国家,涉及几个税收管辖权,这使得涉及的税收管辖权很难查明,打破了原来税收对地域的限制,以至于地域管辖权失效。电子商务有隐匿性的特点,难以进行追踪,使得很难确认交易双方的身份和地址,而信息在因特网上的传递可能经过多个地域,在现有条件下无法确认最终销售商和顾客,因此,使得按属人原则确定的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也形同虚设。
(二)征税对象的性质与数量难以确定 电子商务改变了产品的固有存在形式,使得有形的商品变为无形的数字化信息,数字化信息易于在网络上传输与复制,这一特点使电子商务的性质难以划分,有形商品、劳务、特许权等的区别变得模糊。
(三)常设机构难以确定 常设机构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税收征管部门即是通过常设机构来确定企业经营来源地,并据以征收税款的。OECD税收协定范本规定:非居民在某国内设有代理人,而后者又有代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权利,则可以认定该非居民在某国设有常设机构。而电子商务交易下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非居民可以通过用互联网上的网址来完成销售活动,这会使传统的营业机构所在地、商品交易地等基本概念都模糊不清,使得常设机构概念无法判定,因特网供应商是否构成代理人等问题存在广泛的争议。
(四)税务管理资料难以掌握 电子商务是在网络上进行交易,具有无纸化的特点,这使得传统税收征管失去了依赖的各种纸质账簿凭证,而电子商务中的各种电子凭证又可以被不留痕迹的轻易修改。随着电子银行的出现,电子货币可以在税务机关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完成付款和结算。同时,由于网上交易容易更改营业地点,追踪交易地点和货款来源都存在困难,从而导致网上交易的客户身份模糊。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成熟,使网上交易存在着流动性和隐蔽性,税务机关搜集纳税人交易资料的难度日益加大。
三、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务筹划方法
(一)避免成为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一国法律、法规在该国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总机构在该国境内的企业。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在我国利用电子商务从事经营的跨国公司可以将管理中心设在国外,这样就成为我国的非居民企业,只就来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纳税以及来源于境外但与境内机构有联系的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规避税收地域管辖权 地域管辖权是按照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只对来自或被认为是来自本国境内所得拥有征税权力。在实行地域管辖权国家里,某项所得是否在一国交税关键看该项所得是否来源于该国,并以此为依据确定征税与不征税。在现行的电子商务环境下,网络没有国界限制,交易地点可以遍布全球各地,商品可以自由流动,海关及税务当局无法辨别所得来源地,以至于税收地域管辖权失效。因此,企业可以利用电子商务交易规避税收地域管辖权。
(三)避免成为常设机构 电子商务使得非居民通过因特网就能实现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但目前很多国家对非居民因特网网址是否构成常设机构还没有定论。外国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给A国顾客,该公司在A国没有常设机构,而互联网依法不能认定为常设机构,从而不能认定其所得来源于A国,A国政府无法进行征税,这就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空间。
(四)利用国际避税地组建虚拟公司 由于电子商务的流动性很强,寻找一个税收负担低的交易地点非常容易,因此企业可以选择低税负地作为交易发生地点。企业也可以在国际避税地的服务器上建立自己网站,或在国际避税地注册企业并进行电子商务交易,就可以享受国际避税地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