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的税务管理制的改革随着税收征管制度而改变,我国现行的税务管理制度主要是以划分税收管理权限为核心内容,目前,我国的税收管理制度还不太完善,要确定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相配套的管理体制,才能有效的明确中央和地方税收管理权限。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我国的税收管理制度有助于兼顾中央和地方的经济利益,一定程度上对经济起了很大的调节作用。
关键词:税收征管制;税务部门;管理制度;税法制度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必要性
1、一套完善的税收管理体制是中央和政府之间进行税收立法权、税收法律法规的解释权、税种的开征停征权、税目税率的调整、税收的加征减免进行明确划分的重要措施。
2、税收管理体制必须兼顾中央和地方的经济利益,保证公平性,中央和地方才不会产生矛盾,各付起他们的职责,在自己的权限内发挥积极性。
3、税收管理体制的建立也影响着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如果没有相应的税收管理体制,那么用税收进行经济调节也只是空想。同时,通过税收管理体制也制约和防止地方各级政府、立法机关违反税法、乱征税的行为。
二、对税收管理体制内容的认识
1、税收管理体制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管理权
2、国家把立法权和管理权全部收归于中央,而地方却只有征税权。这样地方就形成了一种权限,明确规定了中央和地方各自的职责。
3、税收管理体制明确关系着中央和地方各自的经济利益。它必须依据我国的政治、经济条件,遵循一定的原则进行,由中央统一管理,地方各级执行。
三、对我国税收管理体制发展演变的认识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的税收征管体制发生了巨大的变迁,实现了由粗放式管理向专管员管户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征管转型的两次过渡。在计划经济时期,资源统一依靠国家行政安排,而不是通过市场配置,基于当时经济体制的现实状况,税收征管处于低级的粗放式管理阶段。
1、1950年实行高度集中的税收管理体制,它对于平衡财政收入、稳定金融、物价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适应了当年的社会主义态势,但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这种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似乎不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3、中央除掌握全国性的税收政策制定权和税收立法权外,其他的管理权限都下放到地方。虽然稳定了地方的经济发展,但却扩大了地方的管理权限,造成地方权力的缺失和滥用。
4、1961年中央适当收回部分税收管理权限,对保证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5、1970年中央再次下放税收管理权限,给地方的税收权限增加了更为广泛的权利。使一些地方出现随意减免税收的问题,这不仅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且导致了公平税策无法贯彻执行,忽视了违反税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问题。
6、从1977年以后,我国税收管理体制存在很大问题,首先,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税收负担承受能力不同的国情。其次,针对这个问题,我国并没有提出一个全面、规范性的文件。最后,也没有明确规定对违反税法的处罚和违反税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的税收管理制度都是处于一种高度集中的状态,国家征税权力大都集中在中央,只有少部分权利下放到地方。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三个职能。国家强制性地对人民实行征税,而人民必须无偿的上缴税给国家,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央的财政压力,但却加剧了地方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发展状况。但随着中国税收制度的发展,中国已陆续出台了一部部关于税收的法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它明确规定了中国的税收管理制度,对于全面推动我国财税管理体制的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税收管理体制的意义
1、有明确的税收管理体制,对于管理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
2、税收管理体制的建立,明确规定了中央和地方税收管理权限的范围,避免了地方胡乱征税,抑制地方经济发展。同时也避免了中央过度集权,造成地方财政的缺失和滥用的局面。
3、改革后的税收管理体制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对于国家有效地运行和调整经济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4、税收管理体制的建立符合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它不仅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且抑制了地区之间贫富差距的问题,更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六、对于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建议
1、实行分税制,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性收入、税收管理权限。理顺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
2、确定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相配套的税收管理体制
3、出台更加完整的、有明确法律规定的税收法律。
4、加强对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宣传,开展思想教育,鼓励人民自觉纳税、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