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我国工业企业近年来飞速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不过竞争也日益激烈。因此,工业企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自身经营战略,立足当前税收环境,进行有效而系统化的税务筹划安排,对工业企业的发展和中国工业产业结构升级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工业企业税务筹划增值税
当前金融危机引发的实体经济的下滑己经严重影响到我国工业生产与消费,同时节能减排等政策趋势对我国工业企业产品升级提出了较高要求。虽然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财政刺激政策和工业产业振兴规划,积极推动恢复工业消费信心。但是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对工业企业的市场格局将使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为了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生存,降低工业成本是中国工业企业的必然选择。税收负担是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工业企业承担的税负较重。因此在优胜劣汰的压力下,税负较重的工业企业必须通过税务筹划的手段达到企业税收负担最小化,从而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以实现生存、发展和获利的目标。
1.当前我国工业企业税费政策的现状
1.1 工业产品生产阶段征收的税费
工业生产阶段指工业在生产厂家制造、装配成整个产品后,出售给经销商的阶段。对进口产品来讲,生产阶段对应的是工业从生产、进口至进口产品销售商手中的阶段。这一阶段也可称为生产/进口阶段。此阶段的税收主要涉及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
1.2 工业销售阶段征收的税费
工业销售阶段指工业从生产厂家转移到经销商后,由经销商销售给用户的阶段。该阶段的终止标志是工业从经销商转移到用户手中,即从用户购买产品开始,销售阶段即行终止。此阶段主要涉及工业经销企业缴纳的增值税。
2.工业企业税负水平分析
税负水平反映了纳税人或征税对象对于承受国家强制征缴税收的状况或量度,分析工业企业税负水平,有助于国家对是否改革以及如何改革工业企业税费政策做出决策,从而促进工业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实现工业企业税收收入与工业企业成长的良性循环。
2.1 行业税负比较
通过计算分析,我国工业企业2009年的平均实际税率高达83.4%,税负水平是比较高的。而且可以看出排名靠前的行业多是带有垄断经营性质的行业,对这些容易获得高额垄断利润的行业,政府的税收征收力度也很大。
2.2 税负水平的变化态势
我国工业企业在2007年至2009年3年时间里,税负水平呈现出一种先增长后下降的态势。从2008年开始,随着国家减税政策的推出,工业企业在产销量两旺情况下盈利能力开始转折向上增长。预计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和消费税率降低等利好的刺激,虽然或多或少将受到全球经济危机的负面影响,我国工业行业未来仍将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会使工业企业流转税平均实际税率进一步降低。而“两税合并”改革以及工业企业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将使工业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负逐步减轻。
3.工业企业税务筹划的可行性
工业企业作为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实现生存、发展和获利的目标,能够自主地试图采取包括税务筹划等各种措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使得税务筹划在工业企业的实施具备了主观条件。此外,包括法律环境、现行税制和会计多样性等原因使得工业企业实施税务筹划具有客观环境上的可行性。
4.工业企业税务筹划的案例分析-固定资产修理的税务筹划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31条的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固定资产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有两个标准:(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0k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达到了大修理支出的标准,可以通过采用多次修理的方式来获得当期扣除修理费用的税收待遇。
某工业制造企业2009年度准备修理一台价值为100万元的设备,修理费用为55万元,修理后该固定资产可以延长使用年限3年。该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0年,固定资产残值率为5%,已经提取折旧6年。假设2009年10月8日开始对该设备进行修理,2009年10月30日完工。该企业2009年度未考虑本设备折旧和修理费的应税所得额为300万元。
税务筹划:由于本次修理费占该设备原值的55%且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属于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不能在所得税前进行当期扣除,而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由于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为7年,因此,该55万元的大修理支出应当分期摊销7.86万元。该固定资产每年应当提取折旧为:10O×(1-5%)/1O=9.5万元。该企业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00-7.86-9.5=282.64万元;应纳税额为:282.64×25%==70.66万元。假设该企业2010年度不考虑本设备折旧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则2010年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400-7.86-9.5=382.64万元,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为:382.64×25%=95.66万元。该企业可以将该修理变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9年10月8日开始修理,至10月31日修理完毕,支付修理费25万元;第二阶段从2010年1月4日开始修理,至1月31日修理完毕,支付修理费30万元。由于上述两次修理均不构成大修理支出,可以在当期扣除。该企业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00-7.86-25=267,14万元,应纳税额为:267.14×25%=66.785万元。假设该企业2010年度不考虑本设备折旧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则2010年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400=7.86=30=362.14万元,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为:362.14×25%=90.54万元。经过税务筹划,2009年度第二种方案比第一种方案一共少缴企业所得税:70.66-66.79=3.87万元。2010年度第二种方案比第一种方案一共少缴企业所得税:95.66-90.54=5.12万元。当然,从2011年开始,第二种方案将比第一种方案少缴纳企业所得税,即从长远来看,两种方案最终所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额是相同的,但是第二种方案提前获得了修理费的税前扣除,从而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但是如前述折旧费用安排一样,如果工业企业现在和预期的一段时间内亏损,企业应尽量将修理费用资本化,加大资产的账面价值,由于资产按使用年限提取折旧在税前扣除,适用税前扣除金额向以后年度递延,也就相当于平衡了企业的各年度的可扣除费用。如果工业企业当前是盈利状况,就应尽量将修理支出费用化,以加大当期的税前扣除项目,提前扣除一些可扣除项目,以达到减少当期所得税的目的。另外固定资产修理的修理应当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不过固定资产修理的支出数额和时间安排必须以生产经营需要为重,税务筹划的方案必须以不会给当前的生产经营带来严重负面影响为前提。
总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经济的发展,税务筹划日益成为纳税人理财或经营整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理有效地使用税务筹划,可以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有助于推动企业战略的实施,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