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般认为,企业的融资活动包括权益资金融资和负债资金融资。根据税务会计目标,税务会计也具有融资功能,也能产生融资效果。本文详细阐述了税务会计的融资操作。 【关键词】税务会计 融资功能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企业的资金链断裂,经济效益再好,都可能面临破产清算的危机。企业要想在一定时间内发展壮大,必须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即进行融资,但目前很多企业都面临融资难的问题,企业有必要另辟蹊径来融资,税务筹划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笔者认为,最迟纳税和最轻税负是税务会计的基本融资原理。
一、最迟纳税的融资操作
在税务会计实务中,企业可以在遵从税法的前提下,利用会计政策递延税款的缴纳时间,增加企业“无偿使用”的资金。
(一)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按照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可以选择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及年数总和法4种方法。虽然在整个折旧期间,企业计提的折旧总额相同,即在计算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总额是相同的,但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因素之后,结果就会不同。折旧期限越短或采用加速法,节税效果越好;反之,节税效果越差。在税法允许的前提下,纳税人应该采取最短的折旧年限或最快的折旧方法,以实现递延纳税的目的,最大限度地为企业融资。
例1:某船舶厂一大型设备,原价400 000元,预计残值率3%,折旧年限5年,市场利率10%,所得税率25%。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每年的折旧额、每年可抵扣所得税额,每年可抵扣所得税额的折现额计算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折现之后,可抵扣所得税额的折现额不同,加速折旧法大于直线法,其中双倍余额递减法为企业节省5 603元(79 143-73 540)的税金,年数总和法为企业节省4 654元(78 194-73 540)的税金,减少的税金就是通过税务会计为企业实现的融资。由此可见,加速折旧法在递延纳税方面好于直线法。因此,纳税人最好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
由于采用加速折旧法而形成的税收节余(收益)成为产业资金的主要来源,并为发展中的企业创立了几乎完全是资助性的政府无息贷款。
(二)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企业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计价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任选一种。无论采用哪种计价方法,从长期看,其实际缴纳的总税额相同,但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企业的实际税负会不同。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应该立足于使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最充分和最快地发挥,以便最大限度地获得可以“无偿使用”的资金。
对于盈利企业而言,企业应选择前期成本较大的计价方法。当物价水平呈下降趋势时,纳税人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使先购进的成本高的材料先行结转;同理,当物价水平呈上涨趋势时,纳税人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
(三)长期股权投资损益确认方法的选择
按照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核算。当对子公司投资,或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当对合营、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在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在宣告分配之前,“投资收益”账户并不反映实际已经实现的投资收益,不需要就投资收益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而按照权益法,不论投资收益是否宣告分配,投资企业均应在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的当期,根据所占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同时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可见,两种方法下,就投资收益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的金额相同,但是投资收益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不同。一般情况下,投资企业采用成本法比采用权益法更能达到帮助企业融资的目的。
例2:A公司2009年1月1日以1元/股的价格购入B公司100万股股票,占B公司股份总数的25%。A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B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B公司2009年实现净利润40万元。2010年3月1日,B公司分配现金股利40万元,A公司于当日收到B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10万元。假设A公司除了持有B公司的股权外没有其他的投资。
方案一:假设A公司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满足成本法核算条件。2009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40万元,按照成本法,B公司2009年没有分配现金股利,A公司不必作账务处理。根据税法的规定,A公司不必就该笔投资收益补缴所得税。2010年3月1日,A公司收到现金股利10万元,在201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就这笔投资收益补缴所得税1.176 5万元[10÷(1-15%)×(25%-15%)]。
方案二:假设A公司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满足权益法核算条件。2009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40万元。A公司需要确认投资收益10万元(40×25%),同时在200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就这笔投资收益补缴所得税1.176 5万元。
两种方案下,A公司补缴的所得税金额一致,但是方案一投资收益补缴的所得税在2010年度汇算清缴,方案二补缴的所得税在2009年度汇算清缴,选择方案一可以达到合法延迟纳税的目的,1.176 5万元的资金A公司可以“免费”使用一年。
虽然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选择不是随意的,但是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调整其在被投资企业中所占股权的比例,以选用有利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为企业融资。
(四)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开具发票时间的选择
目前,对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开具发票的时间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期分次开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第二种,发出商品时一次开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对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会计处理的例题中,假定销售方于发出商品时就全部销售额开具专用发票,并于当天收到全部的增值税额。
如果选择在发出商品时一次性就全部销售货款开具专用发票,那么企业在开票当日应当就全部销售货款一次性计缴增值税款,同时企业还需一次性确认收入和成本并据以计缴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选择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次开具专用发票,那么增值税就可以分期计缴,同时收入和成本可以分期确认,从而企业所得税可以分期计缴。由此可见,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次开具发票可以分期分次缴纳增值税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延长企业“免费”使用资金的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利用延迟纳税增加企业营运资金时,必须注意与公司经营有关的税法变动,考虑边际税率的变化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防止延迟纳税给企业带来的好处被边际税率变化带来的不利所抵消。
二、最少纳税的融资操作
企业应该在税务会计实务中,选择最有利的财务决策,使应交税款最小化,增加企业实际可运用的资金。
(一)资产转让方式的选择
资产转让是通过买卖活动在不同纳税主体之间发生资产流动的经济行为。目前,资产的转让主要有两种方式:直接转让和股权转让。采用不同的资产转让方式,需要缴纳的税种和税额均不同。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资产转让方法,达到最轻税负的目的,减少资金的流出,间接地为企业融资。
例3:2005年,在高力国际的操作下,新加坡嘉德置地集团将旗下的新茂大厦转让给澳大利亚麦格理集团旗下的MGPA管理公司。该项资产转让可以采用直接转让方式或股权转让方式,最后的结果是MGPA管理公司出资8亿收购嘉德置地旗下的新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5%股权,另外5%股权则由上海永业集团持有。
下面分析下选择股权转让的原因:在转让前,嘉德持有的那部分商用物业的价值约为5亿元,转让作价为8亿元。如果采用直接转让方式,所缴纳的税金为:合同印花税25万元(5亿×0.05%),房产税2 304万元(8亿×80%×1.2%×3年),营业税2 500万元(5亿×5%),所得税9 900万元(3亿×33%),河道管理费12.5万元(营业税2 500万×0.5%),共计14 741.5万元。如果通过股权转让,所缴纳的税金为:营业税4 000万元(8亿×5%),附加税350万元(7亿×0.5%),合同印花税2 100元(7亿×0.000 3%),共计4 350.21万元。两种转让方式税金相差10 391.29万元,也就是说,高力国际的该笔操作帮MGPA管理公司节省了一笔巨额资金,这相当于间接地帮MGPA管理公司融资10 391.29万元。
(二)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对于同一涉税事项,纳税人身份不同,其承担的实际税负不同,缴纳税款导致的现金流出不同。以增值税为例,按照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严格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制度,税率为17%,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货物实行13%的优惠税率,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在征收管理、适用税率以及应纳税额计算方法上有明显区别。企业应该根据其具体情况(增值率、抵扣率),选择最佳的纳税人身份。应注意的是,企业一旦确认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就不可以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
(三)基于税收优惠政策决策的选择
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鼓励农、林、牧、渔业、安全生产、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等企业的发展,无论什么经济性质的企业,无论在什么地区,都可以享受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的所得税优惠。例如,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可以按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可以通过财务决策的选择,在购置专用设备时选择节能环保的设备,以享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税款的缴纳,最大限度地为企业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