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商业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必须加强税务管理。特别是增值税作为商业企业的主税种,税务筹划尤为重要。本文围绕商业企业从筹建到运营环节增值税税务筹划这一主题,从商业企业经营环节出发,分析增值税税务筹划方式、方法和效果。
一、税务筹划
所谓税务筹划,是指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国际惯例的前提下,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对经营活动进行事前的筹划和安排,优化选择纳税方案,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争取税后利润最大化或现金流量最大化综合方案的纳税优化选择。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不仅可以为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也可以提高企业的税收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税收筹划已成为企业经营管理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值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根据不同的纳税人设定了不同的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客观的条件。特别是商业企业增值税占企业整体税负的50%~60%以上,对增值税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意义非常重大。
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具体方式、方法和效果
1、增值税纳税人类别的税务筹划。根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同的类别纳税人适用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征收方法,这就为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空间。就商业企业而言,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之间作出选择。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重,但如果销售的商品毛利率较高或购进的货物较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扣,则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相对较低。
在具体的筹划中可以采用不含税增值率判别法、可抵扣进项占不含税销售额的比重判别法、含税进货金额占含税销售比重等方法进行测算,决定何种纳税人身份对企业有利。下面主要阐述不含税增值率的判别法:
在税率相同的情况下,税负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企业取得进项税额的多少或增值率的高低,增值率与进项税额成反比,与应纳税额成正比。计算公式如下:
增值率=(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进项金额)/不含税销售额
如果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时,则纳税平衡点为增值率为17.65%,此时两种纳税人税负相等;当增值率低于17.65%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反之,则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轻于一般纳税人。
在企业设立之初通过税务筹划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好纳税人准备。
2、进项税额抵扣的税务筹划。增值税实行的是凭票抵扣制度,作为一般纳税人只有取得合法、可用于抵扣的票据,才可以在纳税申报时进行抵扣。对一般纳税人的商业企业来说,进项税额的税务筹划主要是供货方的选择。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供货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如果购进的是农产品,凭普通发票可以计算进项税进行抵扣;如果购进的是一般货物,小规模纳税人委托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专用发票上列明的税额进行抵扣,否则,供货方小规模纳税人自己开具的普通发票,不能作为一般纳税人抵扣税款的凭据。因此,企业进货时,必须考虑进货发票抵扣的不同情况,谨慎选择供应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不能进行税款抵扣,或只能抵扣3%,为了弥补因不能抵扣进项税款而产生的损失,就需要小规模纳税人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优惠作为抵补,这样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才有利,否则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税负可能会加重。
作为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在采购货物的时候,无论是从一般纳税人还是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都要计算比较销售价格以及增值税的影响,以从哪些单位采购能更多地获得税后利润作为选择的总体原则。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业企业因不存在抵扣进项税的情况,在选择供应商时也需要注意,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当供应商报价为不含税的情况下,报价相同时小规模纳税人从小规纳税人购进货物税负较轻。
3、采购结算方式的税务筹划。对于商业企业采购时所采用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现金采购,另一种是赊销。无论采用那种结算方式,作为采购方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都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采取有利于本企业的结算方式,延迟付款,为企业赢得无息贷款。
增值税相关法律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未在规定时间认证和申报抵扣进项税款以后不允许抵扣。因此,商业企业可以按如下方法进行税务筹划,第一:在采购合同签订时,与供货商协议采用赊购的方式或分期付款的方式,以尽可能延缓货币资金流出的时间,取得货币资金时间价值;第二:与供应商协商尽可能早地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使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提前,减少当期增值税义务。企业可以在减少当期现金流出的前提下,达到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4、销售方式的税务筹划。商业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为了达到增加销售额、吸收消费者的目的,可以采用多种促销方式,如返还现金、礼卷、积分卡、打折等等,不同促销方式下,企业取得的销售额不同,相关的税负有差异,企业获取的利润也不一样。所以,企业在策划促销方案时必须结合税务筹划一并进行,否则可能达不到预期促销的目的。
如A百货商场准备十一黄金周开展促销活动,商品毛利率35%,现有三个方案:方案一,让利25%销售,即7.5折销售;方案二,满100元赠送25元购物券;方案三,返还25%现金。假如消费者同样是购买价值为100元的商品,成本为65元,在不同的促销方式下商场的税负和利润水平如下:
方案一:让利25%销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让利销售这种促销方式,折扣额和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可以按折扣后的净额计算增值税。企业应税情况及税后利润情况如下:
应纳增值税=100×75%/1.17×17%-65/1.17×17%=1.45元
城建税及附加=1.45×(7%+3%)=0.15元
会计利润=100×75%/1.17-65/1.17-0.15=8.40元
税后利润=8.40×(1-25%)=6.30元
方案二:满100元赠送25元购物券。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销售货物按照全额计算增值税,赠送购物券方式销售的赠送部分视同销售,也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应税情况及税后利润情况如下:
应纳增值税=(100+25)/1.17×17%-(65+13)/1.17×17%=6.83元
城建税及附加=6.83×(7%+3%)=0.68元
会计利润=(100+25)/1.17-(65+13)/1.17-0.68=39.49元
税后利润=39.49×(1-25%)=29.62元
方案三:返还25%现金。对于返还的现金的促销方式,返还部分不属于视同销售的范畴,只需要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企业应税情况及税后利润情况如下:
应纳增值税=100/1.17×17%-65/1.17×17%=5.09元
城建税及附加=5.09×(7%+3%)=0.51元
应替顾客缴纳个人所得税=25/(1-20%)×20%=6.25元
会计利润=100/1.17-65/1.17-0.15-25=4.76元
税后利润=4.76×(1-25%)-6.25=-2.68元
从上面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方案三最不可取,方案一或方案二都可以选择,具体要根据商场促销的最终目的进行选择。对于不同商业企业可能促销的目标不同,各种促销方案也就没有最优方案,只有选择最适合的方案才是最好的方案。
5、销售价格的税务筹划。商品的销售价格的制定对商业企业至关重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人有自由定价的权利。纳税人可以利用定价的自由权,制定“合理”的价格,获得更大的销量,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在销售价格的税务筹划中,需要特别注意价格的高低对商业企业税负可能造成的影响,同时还要结合当地消费水平及购物对象承受能力,否则可能销售价格提高了,销售量却减少了,有可能导致总收入水平下降,使企业的利润受到影响。
三、结论
税务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一项重要的涉税行为和理财活动,越来越受到重视,是企业战略管理活动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贯穿于企业设立、经营、投资等的全过程。商业企业的税务筹划思路的成功实现必须通过企业领导层面统筹安排,企业内部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并且在税务筹划的设计及操作过程中要谨慎注意规避涉税风险,要多与税务相关部门沟通,熟悉税收法律法规及细则规定,了解税务政策的导向,最大限度地合理节税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