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推出了精准优化营商环境的10条硬举措,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进一步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
据了解,此次《通知》的发布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前期推行“放管服”改革30条、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基础上,对准纳税人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的再次深化改革。
鼓励多地先行先试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方式
2017年7月,税务总局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江苏5省(市)税务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据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介绍,一年多来,各试点单位围绕纳税人办税的“堵点”、“痛点”、“难点”共制定350条先行先试措施,为全国税务系统提供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为进一步发挥试点引领效应,《通知》要求,今年9月底前,在5省市试点的基础上,再确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江西、湖北、广西、海南、重庆、陕西、新疆、大连、宁波、厦门、青岛等12省(区、市)税务局作为第二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单位。《通知》明确,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单位要勇于创新,大胆示范,推出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办税便利化措施,推动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精准解决痛点难点问题提升办税便利化
据悉,依托“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此次《通知》围绕纳税人痛感最强烈的事项,提出推进首次申领发票1日办结、压缩房地产交易办税时间等创新举措,进一步提升办税便利度。
推进首次申领发票1日办结。税务总局把提高发票服务效率作为根治办税服务厅拥堵的关键,《通知》提出今年10月底前,试点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即时办结。
加快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高效便利的征管信息系统是优化纳税服务、管控税收风险、规范税收执法的“主支撑”。为给纳税人创造更好更优的办税体验,《通知》要求,2018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推出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提供功能更加强大、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厅。
“通过优化业务信息系统功能,提供免填单服务,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说。
压缩房地产交易办税时间。针对纳税人希望避免“数据反复填”等方面的需求,《通知》明确提出,积极推进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
此外,《通知》还要求推进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开放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接口,推动实现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最大限度压减企业纳税时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正中认为,《通知》提出的举措紧扣纳税人最关注、最迫切的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具有重要作用。
深化“放管服”改革倒逼管理服务方式转变
“税务部门一直把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领域。”据孙玉山介绍,此次《通知》强调,简化跨区域迁移流程,2018年12月底前,对不存在未办结事项且属于正常户的纳税人,在本省内跨区迁移实现即时办结,便利市场主体自由迁移,为就业创业增添底气。
为进一步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通知》还要求税务机关主动打破部门和信息壁垒,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最大程度便利市场主体。同时,针对无欠税(费、罚款)记录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推行承诺制税务注销,业主只需出具承担未尽税收事项清缴义务的承诺书,就能即时完成税务注销。
以改进纳税人网上自主申报为例,《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试点开展纳税人网上自主更正申报,纳税人能够在申报期内自主更正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申报数据并补缴相应税款,并于2019年底前,推广至全国纳税人和全部税种,从而减少纳税人往返办税服务厅次数,更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防范纳税人的涉税风险。
坚持问题导向立改立行确保实效
针对发现的问题,《通知》明确要求通过建立完善的体制机制,切实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税的操心事、烦心事。
“追责问责”夯实责任。《通知》明确提出,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放管服”改革落实的痛点、堵点,让简政放权的利民措施在基层落地生根。2018年9月底前,建立窗口单位办税问题处理机制和追责机制,实行层层约谈制度,严肃责任追究。
“堵点问题”限时解决。针对前期调研发现的问题,《通知》要求,建立责任清单,限时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办事堵点问题,抓紧解决“基础信息反复填写”等突出问题,2018年底前,全面解决“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中的涉税问题,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
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针对纳税人办税时的堵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行动,有助于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