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是中国18个税种中收入几可忽略的税种。2017年,车船税收入为773.59亿元,仅占全国税收收入的0.54%.但是,随着汽车社会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需要与车船税打交道。车的税收问题也越来越受关注。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它是中国为数不多的几种根据税法(车船税法),而不是根据条例或暂行条例征收的税。在陆地上生活的人们,多数确实不和船舶打交道,却要交车船税,这有点不可思议。前几年夏天,北京城市积水过多,乘用车行在水中,有人调侃终于明白为何开车要交车船税。玩笑归玩笑。车辆和船舶确实都要交车船税,共享一部车船税法。车船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商用车、挂车、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和船舶(机动船舶、游艇)。
车船税法所附的税目税率表显示,乘用车按辆为单位,每辆依据排气量适用不同的税额。例如,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每年需要缴纳360元至660元(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每年均要缴纳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由各地方自定。车船税从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转变而来。1951年就有车船使用牌照税;1986年开始有车船使用税。2007年1月1日,车船税暂行条例生效,车船税取代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实现了内外车船税制的统一。由于暂行条例存在征税范围偏窄、计税依据和税率设计不够科学、税收调节作用不够有力、税收征管有待加强等问题,2012年1月1日,车船税法取代车船税暂行条例。
车船税开征的理由是什么?从车船税的前身——车船使用牌照税的性质来看,这是为使用牌照所付出的代价。牌照本不值钱,这样,牌照税理解为管理费可能更合适。车船是主人自己的,使用自己的物品当然不用付租金。车船税的另一前身——车船使用税似乎理解为主人为车船的使用道路(航道)付费,这样,车船税有点使用者付费——受益税的味道。
车船税常被说成财产税。车船税每年都要缴纳,的确与财产税相似。车船税立法时,财政部官员就将它视为财产税。但问题是,财产税和财产价值没关系,这又该如何解释?仅以车船数量大且分散为由就得出价值评估难以操作的结论,显然不能服众。车船市场本来就存在,无论是用历史成本法,还是重置成本法,车船价值评估不难做到。说做不到有点偷懒。就公众最关心的乘用车来说,仅以汽车排气量和价值正相关(并称相关性高达97%)为由,就根据排气量设定不同的税额,排气量越大,税额越高,也是没有道理的。现实中,同样排气量的乘用车,进口车与国产车价格可能有天壤之别。车船税至少在现阶段很难说成是财产税。
从税制整体来看,车船税不是使用道路的税。使用道路本来要付养路费,养路费已转化为成品油消费税。附带的问题是,纯粹的新能源车不用燃油,但同样需要使用道路,未能对道路的使用作出税收的贡献。未来如果成品油消费税不取消,那么不同车辆应该在道路使用上有平等的待遇,新能源车就应缴纳另外相似的税种。相关的与使用道路有关的还有车辆购置税。
像雾像雨又像风。与其说车船税是财产税,不如说是环保税。车船税定位不够明确,但作为税收的最基本功能——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还是得到一定的发挥,虽收入总量非常有限。对新能源汽车和其他节能小排量汽车实行的车船税减免政策,让车船税更像环保税。当然,如果说车船税是环保税,那么车船税的“绿化”还得费很大功夫,乘用车仅仅看排气量是远远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