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发现偷漏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举报
比如消费者举报不开发票,还有离职的财务举报(很大比例)、竞争对手举报等,这种方式不说大家也都懂,这个主要针对的是中小企业。
二、查上下游企业的时候连带查出问题
比如查到虚开发票的企业,接受虚开的抵扣方就肯定有问题,无非是主观故意还是不知情的区别,不知情的要做进项转出,故意的可能要坐牢;还有就是查关联公司的时候,很可能整个集团存在筹划偷漏税的情况,那就一锅端。
三、系统比对
这是目前税务局最常用的,国税局有一个风险识别系统,会自动根据企业的各类报表(增值税、所得税、会计报表等)的信息分析疑点。打个比方,如果一个工业企业常年水电耗费很高却始终保持亏损,就是一种反常现象(因为亏损工厂一般都要减产甚至停工),这时候系统就会提醒税务局要去查一下;还有发票系统未来彻底完善后,每一张专用发票都要走系统,查起来就容易得多,比如企业如果买了很多烟酒之类的非生产经营用的东西,系统就会怀疑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是不是多抵扣了进项或扣除了费用。这个系统非常复杂,里面涉及几百个风险点的设计。在国际税收这一块,风险提示就更多了,关联交易定价、转让费率变动、商标价格、是否符合同期资料资格、是否利用避税胜地开空壳公司避税之类的,系统都能查出来。
值得一提的是,系统比对主要约束的是大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因为大企业的汇算清缴和同期资料都是事务所帮忙出具的,相对来说数据真实性高一些,系统分析也有意义。肯定有人会问:如果原始数据都不真实,税务局的系统是不是就查不出来问题了?一般情况下企业很难全面作假,比如某企业号称自己年年亏损好几个亿交不出税就要倒闭了,结果根据水电费可以推算出来他们每年都在扩大再生产,这就是一个自相矛盾的点。但确实有一些企业能够很高明的把账面数据做到查不出大把柄,这时候就要考验税务局工作人员的技巧了。
关于查处偷漏税,早年的方法是入驻企业,然后像事务所一样一笔笔核对账目,比如仓库进出都要有“入库/出库单”,单据不全的都有纳税调增的风险。那时候企业没现在这么多,涉税风险也比现在简单一些,大部分都是瞒报收入、虚增费用、虚开发票等,往这几个方向查总能查到。那时候企业少,每个管理员只管几十户,很熟悉自己所管企业有什么问题,相对比较好管理。
现在企业越来越多,比如税务局160个人管超过7万家企业,再用以前那套肯定是不现实了,管理员制度也早就取消了。所以现在一般的做法是举报接到一家处理一家。平时则更多的依赖上文提到的系统,这个系统里面每一个风险都会有分值,国税局优先检查风险总分高的企业。
具体检查一般是这样的,税务局和企业联系,发放公函表明税务局要查你们了。然后问企业要一些原始凭证,比如优惠资格资料、审计报告、同期资料、鉴证报告、合同、发票单据等,然后就是几个月的检查。如果最终排除所有疑点的话,那就皆大欢喜,但如果查出问题,那不好意思,这就必须依法处理了。
然后就是不同企业的不同检查思路了:一般来说,国企、中小企业两税和财务方面的问题大一些,多有发票多抵扣、虚列费用之类的问题,许多企业的业务招待费一查一个准。很多工厂的老板非常不重视财务工作,走账全看心情,真要查起来都会吃亏很多。大型外企的话一般两税都很干净(都是四大事务所帮忙检查的),他们的问题很多是在跨国税源转让定价、费率问题上面。然后就是关联交易也是税务局核查的重点,把成本放在高税率分公司,把利润放在低税率分公司这种事情,税务局都会关注到,当然这个未必有问题(看情况)。然后针对不同的行业也有不同的重点,比如制造业、房地产、金融业之类的情况就完全不同,这就各有专攻了。
最后小编再说几句:
税务局主要用发票来发现企业少交税,而且审查越来越先进,想在这上面动手脚的还是长点心吧。虚开发票相当于明目张胆抢国家的钱,而且是手段低级且极其容易被发现的,达到一定标准可是列入刑法的,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无期徒刑!(别觉得情节严重离你很遥远,虚开50万元人民币就够判你刑了!)虚开发票这事非常非常严重,奉劝各位财务人员一定要牢记。
(小服人力在线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