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盖章?
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问题二、什么情况下需要用到增值税发票清单?
按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增值税发票的版面最多可以添加八行,超过八行时就需要用到增值税发票清单。
问题三、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汇总开具清单吗?
目前税法中规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都可汇总开具,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只是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无强制性要求,所以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汇总开具清单也可以用购物小票、自制清单等附件作为税收凭证,具体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来考虑。
问题四、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损毁或遗失该怎么办?
汇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是重要的入账及抵扣凭证,税法规定如果仅有汇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发票清单,则不可抵扣进项税金,实务中如果因工作失误,导致发票清单的损毁、遗失,也可让供应商帮忙重新打印发票清单进行补救。
问题五、开具发票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情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开具发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作废的发票应当在发票上加盖“作废”戳记作废发票全部联次妥善保管。
问题六、增值税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界定?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当天。
3、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发生以下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规定情形的: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5、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问题七、为何要重视月底核查?
1、月底前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打印“专用发票明细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明细表”,核对发票金额、税率等关键信息是否有错误,特别是税率,开票人员经常疏忽选择错误!如票面信息有误及时收回全部联次予以作废重新开具;税率错误会造成下月无法正确填写申报表,比对不符只能到办税服务厅排队解决,所以请在月底前做好防范工作。
2、月底前一定要注意核对纸质发票已作废,在税控系统中是否也已经操作作废,如忘记操作作废请确认后马上作废,一定做到“票面、系统均作废”,如果本月忘记系统作废,下月申报必须按正常票申报,会给您带来经济损失千万把工作做在关键点上。
3、月底前检查需要开具的发票是否正确开具,核对已开具发票是否及时入账,下月初注意申报系统和发票系统开具发票数据一致,否则影响正常清卡。
(小服人力在线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