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截至目前,除7项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保留外,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不合规税务事项已全部清理完毕。其中,57项予以取消,23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2016年初,税务总局在全国推行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版,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除情况较为复杂的外贸企业外,将管理难度小、便于征退税衔接的生产企业退税全部下放到所在县(区)国税局审批,停止执行市、县局两级审批,对于纳税信用好的企业直接实行先退后审,提供最大便利。
从2013年开始,税务总局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摸清审批底数,公布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施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把该放的放到位。
税务总局还推出简政放权等一系列措施,列出“责任清单”,推行首问责任制;简化了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备案手续,纳税人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专门备案。
据了解,在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同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以实现取消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
(小服人力在线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