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3项措施,并从5月1日起施行。3项措施实施后,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
措施1: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
调整1:增值税税率17%下降至16%
调整2:增值税税率11%下降至10%
这两档税率各下调一个点之后,预计全年将减少增值税2400亿元。如果叠加前期改革措施,制造业享受的减税红利将更大。
政策: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措施2: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系里,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三个:
工业企业:50万元
商业企业:80万元
营改增后改征增值税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500万元
自今年5月1日起,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标准提高到500万元。
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税制更加简洁、公平,更多小微企业可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按3%征收率计税的优惠,也可自愿选择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享受抵扣进项税额的红利。
政策:财税〔2018〕33号: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政策:财税〔2018〕33号: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措施3:符合条件企业可退换留抵税额
为发挥留抵退税制度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装备制造等先进企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退还部分先进制造业企业的留抵税额,可直接增加企业当期现金流,改善企业经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经济体系,必须吧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发展的基础。这次深化增值税改革,会使制造业的税负进一步降低,有效改善市场预期,激发企业加大投资、升级改造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