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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调整之后,公司税务开票、申报怎么做?

   日期:2018-06-13     浏览:562944    评论:0    
核心提示:马上就要迎来增值税的大调整了,会计人有不少工作要忙,增值税税率下调后的过渡期内的开票、抵扣、申报等等事项,可能存在很多会
 
税务合规

马上就要迎来增值税的大调整了,会计人有不少工作要忙,增值税税率下调后的过渡期内的开票、抵扣、申报等等事项,可能存在很多会计人想问的问题,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些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1、2018年5月1日前在申报时按照17/11%税率填入“未开具发票”栏。5月1日以后,购货方举报未开具发票,该单位接受处罚后需补开具发票,问开票税率应是多少?如何申报?
答:开具17%/11%税率的发票。申报时,可将“未开具发票”冲减后,按照17%/11%税率申报。
2、调整增值税税率后,对于2018年5月1日前已开具17/11%的发票,在5月1日后发生开票有误冲红重开、销售退回、作废重开的情况,应按照什么税率开具?
答:在2018年5月1日后发生开票有误冲红重开、销售退回、作废重开的情况,应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所适用的税率开具发票,即对于2018年5月1日前发生的业务,应按照17%/11%税率开具发票。
3、2018年4月30日之前发生的业务,5月1日之后怎么开票?
答:2018年4月30日以前已申报确认销售(纳税义务发生)尚未开票的,仍可按17%/11%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其余按16%/10%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申明:参考13%减并税率为11%的各地税务机关实务操作,如出新总局公告或者新文件,以新文件为准。
>>江苏国税12366热点问题中有关简并增值税税率的有关问答
4、农产品批发单位6月份销售一批农产品,该单位违规操作当时没有开具发票,在申报时按照13%税率填入“未开具发票”栏。7月1日以后,购货方举报未开具发票,该单位接受处罚后需补开具发票,问开票税率应是多少?如何申报?
答:开具13%税率的发票。申报时,可将“未开具发票”冲减后,按照13%税率申报。
5、2017年6月份某单位销售农产品,隔月发生销货退回或开具错误,在7月份需要红冲发票,开票税率是按13%还是11%?对于发票开具有误,7月1日后针对该笔业务重新开具发票,税率是按13%还是11%?
答:发生销货退回或开具错误依然按照13%税率开具红字。对于发票开具有误,7月1日后针对该笔业务重新开具发票,税率仍为13%。
>>上海税务关于简并税率的有关答疑
6、2017年6月30日之前发生的业务,7月1日之后怎么开票?
答: 2017年6月30日以前已申报确认销售(纳税义务发生)尚未开票的,仍可按13%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其余按11%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7、2017年7月1日之后怎么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
答:2017年7月1日以后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按对应的蓝字发票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

 
(小服人力在线编辑)
 
标签: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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