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中的“营业收入”科目的填写中,小编有7个提醒要送给你。
提醒1:营业收入填写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提醒2:营业成本填写主营业务成本与其他业务成本之和。“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提醒3:营业成本不包括营业外支出和期间费用。
提醒4:季度预缴所得税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利润总额之间并无直接的勾稽关系。
表中的利润总额与第二行营业收入、第三行营业成本不存在必然的勾稽关系。不等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提醒5:利润总额应是财务报表上的利润总额,直接按照利润表填写即可。
提醒6:“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季报时可以弥补亏损)。
因此,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时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提醒7: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只需通过填写附表3即完成备案,无需另行完成备案操作。
因此,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小服人力在线编辑)